(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从 “五位一体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

的重要位置,切实把文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在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建立责任督查制度。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实施的分级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涋 “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

(二)强化财政保障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规模,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文化强省建设需求相对应的文化投入机制,力争做到财政投入的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推进落实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渡 1%的规定。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进一步扩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积极探索基金制扶持方式。

提高文化投入效益。完善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文化投入机制。强化文化投入的过程管理,加强文化投入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分析预测,加强文化投入

的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价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向农村以及公共文化

服务重点市县倾斜力度,发挥公共财此 “兜底线、补短舮 ”的积极作用,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均衡发展。

(三)健全政策法规

完善文化政策体系。加强制度顶层设计,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打造合作平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推动落实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外资依法进入文化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关注文化产业发展,构建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强化对保护传承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已有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在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我省文化发展智库平台建设。

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快文化立法工作,将文化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适时上升为法规规章,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出台《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推动制订《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修订《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积极推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保护、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方面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四)完善考核评估

构建科学的考评制度。以效果为导向,探索制定政府文化建设考核指标,将其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达标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探索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

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加强考评结果的有效传递与反馈,推动文化行政部门提升文化治理能力,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及时优化公共服务。建立文化项目承接主体的服务信用档案,逐步形成诚信奖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推动单位考评结果与个人绩效紧密挂钩,进一步强化组织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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