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的程度不断加深,已经成为国家、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如何在这一精神指引下,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在新一轮的国际国内竞争中占据制高点,是南京文化建设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科学合理地规划南京新一轮文化发展蓝图,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把南京文化建设推向更高、更新的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使“十二五”期间南京文化建设与南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相协调,与相关领域相衔接,结合南京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南京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第一篇 “十一五”文化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南京的文化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要求,在“人文绿都”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引领下,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深入实施“文化南京”战略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南京在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发展环境以及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广大市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形成了与南京经济社会相适应、具有南京特色的文化建设基本格局。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基本成就   第一节 文艺创作生产硕果累累   “十一五”以来,南京文化艺术创作成果丰硕,并有重大突破。南京市11个剧团共获得各类奖项159个,其中金奖32个,银奖24个,铜奖11个,如杂技《绳技》节目获第二届西班牙国际马戏节银奖和最受观众喜爱节目奖。11个剧团共演出4172场,同比增长10%,演出收入达到4214.4万元。   “十一五”期间,市文联有近100件作品在全国获大奖。如报告文学《大学生村官》、歌曲《迷彩八零后》荣获中宣部第十一届“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民俗文物概论》获第九届中国民间文艺最高奖“山花奖”,舞剧《牡丹亭》获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金奖,云锦《五福龙》获2009年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金奖,纪录片《见证南京大屠杀》获2009年“金熊猫”国际电视记录片评比“亚洲制作奖”,《先秦玉玺印图说》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一等奖,等等。   “十一五”期间,市广电集团先后创作与生产了40多部电视剧和10多部大型专题纪录片。其中,电视剧《香樟树》、广播剧《农民的好支书李元龙》、歌曲《青春与世界联网》一举荣获全国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依托本土文化资源创作的《金陵三碟》被誉为“南京形象名片”;参与投拍的电视剧《潜伏》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等一系列殊荣。   “十一五”期间,全市群文创作共获得138个奖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5个、省级奖项123个。   第二节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规模   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十一五”期间,南京共投入4.0375亿元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成25个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目前,每百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970㎡。南京地区共有17个图书馆、16个文化馆、55家博物馆(纪念馆)、2个美术馆、2个展览馆,近60座公园,100余处分布在各社区的中小型文化广场和40处总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的大型文化广场等,全市域各级图书馆(室)藏书总量达1475万册,人均拥有藏书1.8册。全市有114个乡镇、街道文化站,“五星级”文化站71个;已建成1168个社区(村)文化活动室、552家农家书屋及农家书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行政村农家书屋建设全覆盖。五年共送图书下乡18.66万册、送电影下乡20411场、送戏下乡2294场。   惠民工程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南京组织了多场精品剧目下基层进行公益巡演,让广大市民真正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惠。与此同时,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大型文化活动,形成了“中国南京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南京文化艺术节”、“金陵合唱节”、“南京文博之夏”、“百场公益演出”、“南京读书节”、“金陵五月风”、“金图讲坛”等一系列具有南京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   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络日臻完善。2006年南京就实现了全市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目标;2010年,全市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8.5%,主城区有线电视双向化改造完成;郊县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2.29%,有线电视数字化郊县整转率达38%。“十一五”期间,南京新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12个,建有86个基层服务点,形成了资源互联互通的良好态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   第三节 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南京市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文物保护单位387处、448个保护点,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81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107个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处(点)。南京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共查出不可移动文物2954处,其中复查不可移动文物点1129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1825处。以六朝文化、明朝文化和民国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展示和研究体系基本形成。   南京云锦织造技艺、中国雕版印刷(金陵刻经)、古琴艺术(金陵琴派)、中国剪纸(南京剪纸)等4个项目被联合国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秦淮灯会等10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级代表作;南京白局等49个项目被评定为省级保护名录;90个项目被确定为市级保护名录。在全国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我市共普查出非物质文化遗产2004项,范围涵盖17个一级类别、53个二级类别。   第四节 文化产业发展稳步增长   “十一五”以来,南京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06年的3.27%提高到2010年的3.79%。建成和在建的各类文化产业园52个,投资总额达100多亿元,占地面积1.5万亩,入驻企业2000多家。南京已成为在全国文化产业园发展上速度最快、数量最多的省会城市。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全市用于扶持文化产业资金由2006年初设的1500万元调整增加到2010年的3500万元;“十一五”期间,南京用于扶持文化产业资金达7487万元,扶持项目126个。   动漫产业步入全国动漫产业发展十大城市行列。动漫企业从2006年的36家发展到2009年的68家,动漫原创生产量从2006年的1000多分钟发展到2009年的8019分钟,2010年全市原创动画片产量16部、6000分钟。特别是原创动画电影实现了零突破,5个园区被认定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园区。   影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快速发展。全市有81家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居全国前列。有6家网站获广电总局许可开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居全省第一。5年来广播电视广告收入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数字移动电视发展初具规模、南京广播电视报也一跃成为华东地区发行量最大的周报。电影市场现有5条院线在运行,主城区有经营性影城10座,有效银幕89块,有效座位数13330个,2010年度电影票房收入达2.0335亿元,同比增长35%。   新闻出版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南京地区现有出版社2家,公开发行的报纸13家,期刊14家,各种非国有出版策划室、工作室、创意室30余家,出版物发行单位2511家,形成了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发行门类齐全,遍布市、区(县)两级市场的出版物发行业网络。“十一五”期间,南京出版物发行业每年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左右,其中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年销售收入近7亿元。全市印刷产业也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现有各类印刷企业1573家,工业总产值年均67亿元左右。   第五节 文化发展环境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南京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文化行政机关建立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学法用法等四大类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基本形成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依法治理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组织各类法制培训187次,在全市552家涉农行政村的农家书屋设立了“法律图书角”;文化、公安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的通告》,初步建立了联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   文化市场管理繁荣有序。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场所2552家,固定资产总额133亿元,从业人员7.7万余人,年度经营性收入约270亿元。网吧、音像、娱乐市场呈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的主流格局。南京演出市场活跃着500余名的个体演员队伍。经过多年的培育,南京的演出市场逐步向主体化、个性化、品牌化方向转变,形成了高雅型、大众型、雅俗共赏型、涉外型、民俗型五大演出品牌。   第六节 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十一五”期间,南京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文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南京被列入全国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2009年,南京撤销了原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组建了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版权局);撤销了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南京市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了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按照中央及省委文件精神,完成6家市属艺术剧团和1家出版社转企改制任务。稳步推进市属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第七节 对外文化交流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南京共办理并组织实施119批次、1833人次,分赴57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其中来访27个国家和地区31批次、约521人次,出访88批次、1312人次,内容包括访问演出、商业演出、文博展览、书画展览、民间艺术交流、学术交流等。南京对外文化交流的批次与人次遥遥领先于全国同类城市。成功举办了阿拉伯艺术节、两岸城市艺术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扩大了南京在国内外的影响。   第二章 存在问题   五年来,南京文化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效,较好地实现了“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所制定的目标,形成了独具南京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文化遗产保护有了重大进展。尤其是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对外文化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佛教文化考古发掘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同等城市中处于先进行列。但是,南京尚存在城乡文化发展不够平衡、公共文化建设与群众文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不够协调、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第三章“十二五”时期南京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南京迅速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文化竞争力的机遇期,也是各类矛盾交织,发展面临更多考验的挑战期。未来五年,文化建设将保持其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进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释放更加强大的内源力量,向新的文化高度冲刺。   第一节 南京文化发展面临的主要机遇   一是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为南京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历史机遇。二是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制定,为南京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青奥会”的成功申办,有利于加强与国际的文化交流合作,提升南京的文化影响力与城市文明程度。四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五是城乡统筹战略的深化,有利于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六是释迦摩尼佛顶骨舍利的盛世重光,凸现了南京在世界佛教界的地位,有利于将南京丰厚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再次推向高潮。七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颁布和南京门户城市的定位,有利于加速文化贸易发展。   第二节 “十二五”南京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是推进城乡和区域公共文化协调发展面临新挑战。城乡发展不平衡仍是南京“十二五”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距还在扩大,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等方面的差距十分明显,制约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的深层次因素依然存在。二是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新挑战。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还不够紧密,科技对文化的助推作用尚未完全显现,使南京文化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面临新的挑战。三是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面临挑战。对历史文化资源缺乏有效整合,资源分散、多头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使南京在保护文化遗产与适度开发上面临新的考验。   第二篇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文化建设的方针,紧紧围绕省市提出的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以“青奥会”为契机,以文化发展繁荣为主题,以文化民生建设为主旨,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南京文化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第五章 基本原则   第一节 以人为本原则   以发挥“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文化功能为“坐标”,坚持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节 创新发展原则   坚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地优秀文化成果,始终把文化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战略基点和前进动力,积极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融合发展,大力提高本土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努力多出优秀人才、多出优秀作品。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三节 统筹协调原则   以“全域统筹、一体发展”为目标,坚持事业与产业、历史与现代、城市与农村、本土与国际的协调发展,形成城乡一体、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实现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特色彰显原则   充分挖掘南京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注重特色发展和差异竞争,发挥和放大比较优势,增强文化竞争力。充分利用南京科教优势,积极促进现代科学技术与文化发展的结合,提升南京文化软实力。   第六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城市发展目标,以重大文化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坚持以文化为魂,延续历史文脉,延展文化空间,拓展文化记忆,延生文化产业,培育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和文化坚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强文化影响力和文化竞争力,使文化创新成为推动南京科学发展的强大引擎,走出一条金陵神韵与时代特征相结合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路。到2015年,力争将南京建设成为文化体制基本健全、文化机制充满活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优势突出、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人才结构优化、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先进文化示范城市、文化共享和谐城市、文化创新核心城市和文化交流中心城市,把南京打造成为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第二节 分项目标   文化设施建设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比较充足、网络设施比较齐全、资金人才技术保障比较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比较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文化设施建设具体目标如下:   ——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以上标准。   ——95%以上街道(乡镇)文化站达“五星级”标准。   ——100%以上街道(乡镇)图书馆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   ——80%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达市级示范点要求。   ——在全市城乡社区、行政村建成10分钟文化休闲娱乐圈。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200㎡。   ——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2册。   ——拥有国内领先的现代化大剧院1家。   ——全市地面数字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实现城乡一体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城镇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60%以上的用户享受到互动及高清电视服务。   ——适应三网融合要求,构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业务体系。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率90%以上。   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打破区域分割、行政分割的文化市场壁垒,初步形成门类齐全的文化中介企业体系。打造一批影响力强的文化品牌,扶持壮大文化产业集团和文化产业园区,形成多种所有制公平竞争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市民文化消费力持续稳定增长,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以上。   ——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5%。   ——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总消费支出25%以上。   ——文化产品出口总额年增15%。   ——培育若干家商业模式较为成功的文化企业进入股票市场或进入上市辅导期。   文化遗产保护目标。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彰显南京“山水城林、古都风貌”的特色优势,实施最科学的保护规划,执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采取最有效的保护措施,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争取明城墙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高淳县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宁湖熟、高淳漆桥等成为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村),建成4—5处国家一流考古遗址公园,建立较为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文艺精品创作目标。创作机制逐步完善,创作队伍不断扩大,特别要重视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和作用的发挥,作题材丰富多彩,创作质量不断提高。每年推出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戏剧艺术、音乐舞蹈等门类优秀文艺作品20部。出版哲学社会科学、科技、文化等门类优秀图书100种以上。在全国性各类文艺评选中名列前茅。争取2—3部作品进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或“五个一”工程。   对外文化交流目标。加大对外文化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增强宣传效果。不断开发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培育3—5个有国际影响力的主题文化活动,形成8-1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把南京建成世界著名、国内一流的国际文化交流的舞台,体现时代精神和传统文化精髓的现代文化中心。   第三篇 主要任务 重点项目   第七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提升创作生产能力,塑造文化精品   坚持解放思想,优化创作环境,扶持原创性作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组织南京市文艺家努力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提升南京文化品格。努力打造品牌文化活动,活跃演出市场。加强艺术团体高层次人才建设,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为繁荣南京的文化艺术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坚持“以精品创作带动普遍繁荣”的思路,抓好重点题材的创作。结合重大主题和“青奥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创作、生产电视连续剧50部,大型专题纪录片10余部,戏剧2部,话剧和戏曲2—3台,杂技剧1台,音乐作品5—7部,舞蹈作品4件,美术作品50幅,长短篇小说及报告文学等100部(篇),大型民间文艺作品6件,编辑出版《南京新48景》大型画册,召开2个以上的大型文艺研讨会。积极参加全国及省、市各类重大艺术赛事和重大活动,力争多部作品获国家和省级大奖。   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打造南京特色文化品牌。高水准办好“名城会”、“重洽会”、“金洽会”、“软博会”、“文博会”等特色鲜明的会展活动。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精心组织“南京文化艺术节”、“中国南京文化周”、“金陵合唱节”等重要文化活动,使其在全国形成较大影响,成为南京文化建设的名牌项目。发展壮大南京小红花艺术团、南京市杂技团有限公司、南京民族乐团有限公司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艺术团体。   加强文艺队伍高层次人才建设,培养优秀艺术人才。切实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遵循文艺人才的成长规律,完善选拔、培养、使用人才的相关机制,努力培养一批文学创作、戏剧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创作、音乐指挥、舞台表演、舞美设计、美术书法以及演出营销等方面的高端人才,为繁荣南京的文化艺术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加强文艺传播机制建设,构建对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的评论、推介机制。通过举办文艺创作理论研讨会等方式,对南京市的重点文艺作品、重要创作现象进行剖析、评判和研究,以推进南京市的文艺创作向更高层面发展。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新闻访谈、电视转播、户外广告、文化记者联谊会等多种媒体形式和手段,对新创作品和优秀人才进行宣传报道,力争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南京作品”和“南京文艺家”,扩大“南京文化名人”和文化精品的影响力,以增强南京文化艺术在全国的影响。   第二节 完善服务体系,保障文化权益   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兼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编制《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城乡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和配套建设,规划布局新城、新市区、新市镇和社区的文化设施。在区划调整、镇村和社区合并中,继续保留原有的公共文化设施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整合优化公共文化资源。凡有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文化设施,可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实现全市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和共享。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创新群众文化活动平台。充实拓展网上对外宣传内容,不断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建立网上博物馆、网上图书馆,探索发展网络出版、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等网络文化产业。鼓励多出快出优秀网络文化产品,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满足广大群众对网络文化的需求。   全面落实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建设,创新基本活动内容、基本活动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完善和健全覆盖城乡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有线广播电视户户通的目标。积极推进城乡阅报栏建设工程,开展“全民阅读报刊行”活动。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到2015年,有条件的自然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全面完成全市农村书报刊发行网点的建设。加强区县文艺阵地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县建立文艺家之家。在全市90%以上的街道、乡镇成立文联组织。持续开展“送电影、送图书、送戏”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第三节 建立健全机制,保护文化遗产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城市整体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古迹三个层次,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制。   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完成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编辑出版《南京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对六朝文化、明文化、民国文化、革命文化等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利用、整合和整体规划。彰显明故宫片区、清凉山片区、老城南片区的历史文化风貌。编制完成重要大遗址总体保护规划纲要。制定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每年安排若干项大中型文物保护工程。建立遗址保护科学监测评估体系。建立文物信息中心。积极做好明孝陵的保护和南京明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科研工作。发挥文物研究所作用,强化文博单位科研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重视发挥南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加强科技攻关,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水平,并注重研究成果的出版利用。加强与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先进的国际性科研机构和文博单位交流,引进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文物保护设备和技术。   大力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通过对人文历史资源的妥善保护和深入挖掘,集中建设一批精品博物馆,逐步形成历史、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与科技等专题系列博物馆。建成六朝博物馆、江宁织造府博物馆、南京“非遗”博物馆、南京明城墙博物馆、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艺术馆、陶行知纪念馆、孙权纪念馆,推进科举博物馆、南大博物馆馆群、南迁文物博物馆、青奥博物馆建设,提升南京云锦博物馆和郑和宝船遗址博物馆等建设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每个区县建成一个特色博物馆。   推进重点保护项目建设。推进明故宫遗址和大报恩寺遗址、老城南历史文化片区的保护与建设、江宁上坊东吴大墓遗址、高淳固城遗址等一批大遗址保护项目及明外郭—外秦淮河百里风光带建设。完成明城墙维修工程、南捕厅历史街区拓展工程、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修复保护工程。实施南朝陵墓石刻保护规划及保护工程。完成玄武门到神策门城墙维修工程。实施渡江胜利纪念馆二期、梅园新村纪念馆扩建、明城墙博物馆、太平天国艺术壁画馆、六朝建康城遗址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陈、文物信息中心等一批工程。修缮中华门瓮城。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有效保护与传承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完善四级名录体系及保护机制,健全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及传承机制。建设“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实现文化资源共享。建设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一批专题馆,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传承、教育基地,着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建设和南京云锦、金箔、金陵刻经、同仁堂中医药等重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合理利用。积极推进在中小学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编写《非遗知识普及手册》,出版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研究、保护等方面的丛书。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加强对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课题研究。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   第四节 发挥媒体优势,提高传播能力   加快建设现代广播电视和报业传播体系,增强供给能力,提高传播产品质量,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巩固舆论阵地。通过覆盖广泛的强有力的传播体系,多维立体地将南京地域文化推向国内外,提升南京的城市形象。   提升舆论引导力。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管理和引导文化传播,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舆论的指导,确保主流媒体在文化传播中起到引领作用。重点加强和改进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热点引导、舆论监督,切实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南京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强化传播媒介建设。逐步建成拥有强势媒体、先进技术、雄厚财力和优势人才的现代传媒体系。到“十二五”末,力争京传播媒介建设位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一方阵。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手段和媒介优势,加大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在人际传播上,通过“文化节”、“文化周”、文化论坛、艺术展览、文艺表演、民俗展示等活动,充分展现南京文化的风貌。在大众传播上,有效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介,扩大南京的影响力。   提高广电科技水平。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建设,建设广电骨干网核心节点,设立广电宽带网交换中心,建成全媒体内容生产发布中心。建立适应面向多种媒体播出平台、面向多种终端用户的发布系统;提高高清电视制作能力,开办卫星广播电视和高清电视频道;扩大调频广播的有效覆盖,发展数字声音广播;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台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加快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改造,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有线电视双向化目标,初步建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地面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到2015年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域。大力发展新媒体,建成网络广播电视台,扩大网站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实现全市有效覆盖。扩大南京都市圈广播电视覆盖网建设。完成市中波广播发射台的迁建任务。   推进三网融合应用。按照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创新业态、优势互补的总体要求,在普及互动(高清)电视的基础上,打造全国领先的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全媒体电视城、绿色电视互联网城、可视通讯城、NGB宽带城。建设与省播控平台衔接的可控、可管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本地内容发布平台。大力开发有线电视新业务,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成为三网融合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平台。大力开展视频点播、高清电视、付费电视可视交互、在线支付电子政务和商务、互动游戏、电视理财、网络教育、综合信息查询和浏览生活信息等多种业务和信息服务,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放大新闻传媒效应。“十二五”期间,以三个“进一步提升”引领新闻出版事业大繁荣。一是进一步提升传统媒体的数字化水平。报纸、期刊、图书等各类出版物基本实现在线阅读,满足读者即时阅读的需求。二是进一步提升市属期刊的核心期刊率。“十二五”末,力争30%以上市属期刊成为全国核心期刊,增强南京市期刊的知名度、辐射面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提升内部出版物的出版水平。“十二五”期间,内部报纸、内部期刊、内部图书等内部出版物的出版数量逐年增长,出版质量持续提高,在交流信息、指导工作、积累文化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围绕“积累文化、面向市场、打造特色”的出版定位,继续打造图书特色板块,逐步形成本版图书系列化和品牌。拓展多种发行渠道,促进文教图书与常版图书同步发展。争取获得各级优秀图书奖、装帧设计奖、印刷质量奖或其他相关奖项的图书品种适度增长。   第五节 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版权保护与服务体系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逐步形成长三角地区有较强辐射力的文化市场。   创新版权服务,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版权市场监管,净化版权市场环境,推动版权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实现版权管理工作重心从重管理、重执法逐渐向重服务、重规划转变。着力打造南京版权保护工作“531工程”:版权保护工作做到“五进”(进企业、进园区、进动漫基地、进高校、进社区),完成30家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及单位的创建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南京创建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加强版权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与咨询。努力做好云锦、金箔、雨花石等具有南京地方特色产业的版权保护工作。增强版权执法能力,使版权执法工作由传统的图书领域逐渐向计算机软件和网络领域拓展。加强版权作品及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确保作品登记量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按照每年5%的递进速度,做好500家大中型规模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版权宣传教育、版权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市民版权意识。   健全市场体系,繁荣文化市场。(1)发展文化产品市场。鼓励发展城镇中小型特色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书店和网络书店。规范和发展演出市场、出版物发行市场、印刷市场。推广票务连锁服务,形成覆盖全市的票务连锁服务网络。繁荣电影、广播电视节目交易市场。开拓动漫游戏、移动电视、付费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兴市场。扶持艺术品市场、古玩市场发展,加快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全国收藏品交易中心。(2)完善文化要素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为文化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便利条件。规范文化产权交易,重点发展版权和其他无形文化资产交易市场。建立文化行业人才库、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发展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规范运作,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推行资格认证制度,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3)培育农村文化市场。运用市场准入、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出版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网络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制定扶持农村文化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经济政策。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等,努力开发农村图书市场,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鼓励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支持农村民间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4)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文化产品生产单位要面向群众,努力降低成本,提供价格合理、丰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向社会提供低价文化产品。改善文化消费环境,加强文化产品价格监管,建立和完善文化产品消费投诉、受理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节 加快产业发展,提升文化实力   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扶持政策,实施一批具有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项目,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发展壮大创意设计、新闻传媒、出版印刷、影视制作、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拓展网络文化、文化贸易服务等,大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文博会展、体育健身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产业类型,并与高科技等关联产业互动协调发展,加速推动南京文化产业迈入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基地行列。   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研究,确立南京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努力引导南京文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的方向发展。分层提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明确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构建现代文化市场规范,繁荣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优化和完善文化产业载体。合理布局文化产业载体,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平台,建立起政府、企业、高等教育、科研机构四位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模式,驱动和引领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行创意产业园的错位发展,注重园区的功能定位和效能集聚,以创新理念打造创意产业园的品牌和特色。重视文化产业链前端载体的培育,发挥文化产业链前端对后端的带动效应,实现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   着力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转企改制,努力形成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文化企业与企业集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文化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充分调动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重点培育一批民营文化企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发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凸显其协调效应、示范效应、集聚效应,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加强文化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对文化产业的政策与法律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和开办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门类齐全、优化资源配置的中介组织体系。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在规范会员行为、制定行业标准、维护行业权益、规范资质认证、组织行业交流、加强政企沟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重点发展动漫、广播影视、印刷、出版物发行等产业。“十二五”期间,打造一至两个规模较大的动漫游戏产业园区,达到100家企业的规模。培育数个较大规模的动漫游戏企业或动漫游戏产业集团,力争1至2个动漫游戏企业上市。建立和完善动漫游戏产业链,促进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完善动漫游戏产业的赢利模式。   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业。“十二五”期间,在各区县建设和改造数字影城(院)16座,银幕增加120块,增加观众席座位23500个,力争到“十二五”末达到全国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及部分乡镇数字影院基本覆盖的发展目标。市广电集团“十二五”期间争创南京都市圈地区性强势媒体、长江三角洲区域性一流传媒集团、全国城市广电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大力发展新兴媒体。发展车载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手机报、电子书等新兴传播载体,扩大市场占有率。争取到2015年打造1—2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网络电视台(站),全市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发展到200家,并生产出10—15部在全国有影响的影视作品。   出版物发行业向品牌化、差异化、专业化服务转变。提升出版物发行业现代化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和产业结构,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建设水平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业态先进、功能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发展网络新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网点总量年平均增长3%,每万人拥有书店数达到2个。各郊区、县建有一个书城,平均经营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每个乡镇都建有书店,各类超市实现图书连锁配送。主要街道、社区有报刊亭、便民店。培育10家销售超亿元、20家销售超千万元的民营发行单位。出版物发行销售总额年均增长5%,力争到“十二五”末销售总额达50亿元。   促进南京印刷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国外技术依赖型向自主创新型战略转变。“十二五”期间印刷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把南京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出版物印刷基地。加快建设南京印刷产业园区,发展专、精、新、特印刷企业,形成“产学研、科工贸一体化”的产业集群。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积极培育一批拥有核心产品、技术,整体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强的大型印刷企业。   第七节 深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活力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和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分阶段分步骤地将改革从试点向面上推开,逐步引向深入。   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和特点,稳步推开改革。区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统筹兼顾,使文化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其他领域的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   着力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着力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权益,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党中央关于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市属报刊出版单位分类改革进程。“十二五”末,完成市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工作。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统一起来,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以发展的成果检验改革的成效。通过改革,不断破除制约发展的瓶颈和体制机制性障碍,营造有利于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着力增强文化创新能力,以新的机制盘活存量,扩张增量,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八节 拓展交流渠道,扩大文化影响   加大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力度,实现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贸易两翼齐飞。坚持“争取官方项目、大力发展民间项目、重点拓展商演项目”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思路。继续实施南京文化“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拓宽对外交流渠道,丰富交流品种,提升交流规模和质量,创新对外文化传播形式和手段,为国家外交大局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拓展对外交流的多元渠道。以“投入少、效益好”为目标,探索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多元模式。通过缔结友好城市、互办文化周、政府组团、民间交流、商业演出、举办展览、对外文化贸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对外文化交流的渠道。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打造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产品及项目,争取交流、交友、创汇三丰收。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大力发展民间文化产品贸易。鼓励民间团体、民间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商业性展演展映和文化产品销售。到2015年,商业运作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达到40%以上。   加强文化贸易的政策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国外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发展文化贸易的投入,加大对文化贸易出口的资金支持。借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适用于文化贸易的税收鼓励政策,鼓励文化企业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简化文化贸易对外支付手续,鼓励文化贸易企业境外投资,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以企业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票融资为主要渠道,以风险基金、个人投资和境外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的文化贸易投融资体系。   第八章 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启动大遗址保护工程,完成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形成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为龙头,区县文化场馆建设为基础,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体系网络。改造与新建一批区县文化设施。形成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的公益性文化设施体系。推进各区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各类设施的改造升级。“十二五”期间,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建成国家一级馆。(省市、区(县)重点文化工程项目见附表)   第一节 省市级重点文化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建成时间(年) 江苏大剧院 培训、演出、展览场馆 新建 2014 小红花艺术学校 培训、演出场馆 新建 2014 南京美术馆 培训、演出、收藏、展览场馆 新建 2013 南京河西文化艺术城 培训、演出场馆 新建 2014 六朝建康城遗址博物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新建 2014 金陵大报恩寺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新建 2014 明故宫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扩建 2014 清凉山石头城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扩建 2014 阳山碑材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扩建 2013 汤山南京人化石地点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扩建 2013 明孝陵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扩建 2014 郑和宝船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扩建 2013 南朝陵墓石刻及南朝帝陵遗址公园 大遗址保护工程 扩建 2014 中国科举博物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扩建 2014 孙权纪念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新建 2014 明城垣史博物馆新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新建 2014 太平天国壁画艺术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扩建 2012 梅园新村纪念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扩建 2015 南朝石刻博物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新建 2013 陶行知纪念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扩建 2014 南迁文物博物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新建 2014 青奥博物馆 博物馆、纪念馆工程 新建 2014 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扩建 2012 明外郭—外秦淮河百里风光带 明城墙保护工程   2014 南京市中波广播发射台 广电设施工程 新建 2015   第二节 区县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 所在区域 设施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设性质 玄武区 玄武区文化艺术中心 8000 新建 玄武区图书馆 7000 新建 玄武区文化馆 3000 扩建 白下区 民俗文化广场   新建 白下区文化艺术中心 15000 新建 秦淮区 汽车文化展览馆 400 新建 秦淮区非物质文化中心(基地) 10000 新建 建邺区 河西文化艺术中心   新建 建邺区图书馆新馆 7000 迁建 滨江文化长廊   新建 鼓楼区 鼓楼区图书馆   扩建 鼓楼区博物馆   新建 魏源纪念馆 2000 新建 下关区 下关近现代工业博物馆 10000 新建 下关区文化艺术服务中心 15000 新建 栖霞区 栖霞区图书馆新馆 5500 新建 栖霞区文化活动中心 5300 新建 栖霞区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000 新建 雨花台区 雨花台区文化艺术中心 30000 新建 广电服务中心   新建 江宁区 江宁区图书馆新馆 10000 新建 南唐历史文化博物馆   新建 东吴历史遗址博物馆 10000 新建 牛首山遗址公园   扩建 南唐二陵遗址公园   扩建 湖熟文化遗址公园 4620 新建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新建 江宁大剧院   新建 汤山新城、禄口新城和滨江新城图书馆、剧院   新建 影视文化艺术中心   新建 江宁广播电视中心 18000 新建 浦口区 求雨山文化园   扩建 浦口图书馆 8000 新建 浦口区博物馆 8000 新建 桥北文化艺术中心 20000 新建 浦口文化活动中心   新建 六合区 六合文化城 52000 新建 六合广电大夏 7000 新建 达浦生纪念馆 300 扩建 长芦寺 14000 新建 溧水县 “溧水县城北宝塔公园” 2000 新建 溧水县文化艺术中心 30000 新建 胭脂河天生桥遗址公园   扩建 溧水县影剧院   扩建 高淳县 高淳县博物馆 5000 新建 高淳县图书馆 5000 新建 高淳县多功能剧场 6000 扩建 高淳薛城遗址公园   扩建 高淳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   新建     第四篇 保障措施   第九章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第一节 健全组织机制   把文化事业纳入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南京文化发展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文化的规划和管理。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文化南京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高规格、高效能的指挥协调机制,凝聚更多的力量,形成更大的合力,共同推进文化南京建设的深入发展。   第二节 建立管理体系   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理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理文化单位为主向管理文化市场为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形成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管理体系。   第三节 完善考评机制   把文化建设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考核体系中。尤其要把街、镇、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综合考核体系中,形成量化的考核硬指标,以推动基层文化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与文化管理体制配套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考评标准,年底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区县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十章 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   第一节 增强改革意识   树立文化具有意识形态与产业双重属性的观念;树立文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观念;树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的理念,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相促进。   第二节 改革管理体制   依据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要求,构建关系协调、职能明确、分工协作的文化管理体系。把深化改革同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单位的内部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三节 积极创新发展   坚持与时俱进,把创新作为推进南京文化发展的核心。积极推进南京文化发展的内容创新、技术手段创新和商业运作模式创新。探索文化企业实现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市场化、融资渠道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实施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优惠等措施来扶持新兴和创新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加速文化信息数字化进程,建造网上博物馆,确保文化产业能够在新的技术平台上保持更强的竞争力。   第十一章 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第一节 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   对文化发展的投入以公益性、基础性、引导性、紧缺性的文化项目为主。把文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计划,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年财政预算增长幅度的1.5个百分点。保障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必需的经费,确保重大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标准必须达到文化部规定的一级标准,符合文明城市测评要求。对重大的文化保护、建设项目专门立项,投入专项资金。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扶持力度。对新建基层文化设施,省、市、区要给予补贴资金,以调动基层对文化设施建设投入的积极性。   第二节 放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准入政策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公益性文化领域。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主体的多元化。   第三节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税收支持政策。对于入驻南京的文化企业及其配套企业,除了享受国家有关支持其发展的优惠政策外,根据公司本身性质和盈利情况进行适当的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对需要重点扶持的文化配套企业尤其是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准公共服务业给予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   土地支持政策。推动文化企业进入创意园区,实行集聚化发展,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文化企业配套招商,提高土地资源产出效益,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对土地开发收储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交易费用等税费争取支持政策,适当减免土地出让税金。   财政配套政策。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扶持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拨付一定数量资金,帮助文化企业减少改制成本,对市场前景好、品牌效益和社会效益高的重点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给与财政补贴。对于重大文化设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地方配套资金补贴和项目前期经费补助。   投资融资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促进金融部门对文化企业及其配套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或增发新股等方式进入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业利用外资规模,积极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造重组。   第十二章 实施人才战略 增强发展后劲   第一节 加快文化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步伐   建立南京文化人才数据库。对系统人才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重点培养人才、后备人才等分类存档分别管理,跟踪培养。建立在相应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支持文化创意群体创业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文化企业家。全面推行聘用制、聘任制,完善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等制度,加强各级文化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节 培养创新型文化人才   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基本目标,培养和造就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高层次创新型各类文化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文化领军人才。重点扶持资助一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方面的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等活动。   第三节 创新人才工作管理机制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为基础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认证评估体系和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建立基层文化单位职业资质体系,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重奖贡献突出的文化人才,充分调动文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第十三章 构建服务平台 提升发展水平   第一节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系   充分发挥南京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形成一支专业骨干、专兼职服务人员、群众文化积极分子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助体系,采用政府补贴等方式,保障低收入、残疾人等社会特殊群体获得免费的文化服务。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第二节 强化政府信息服务功能   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收集资料,准确掌握各种政策、市场、科技等信息,组织专家学者深入文化市场调研,对市场的供应情况、销售走势、未来文化产品发展趋势及潜力、生产效益等进行论证研究,引导企业合理生产。强化流通引导服务,把文化中介等流通队伍组织起来,统一规范管理,成立行业协会、技术互助会、产销经营协会等机构来规范文化企业发展。   第十四章 加强法制建设 规范文化市场   第一节 加快文化立法步伐   针对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等方面要求,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完成法律规定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制定和发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调整机制。   第二节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南京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文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实现全市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管理。   第三节 构建网络化监控技术平台   强化对传统媒体及网络等新媒体音视频节目内容的监管监控。建立文化娱乐场所信息服务监控系统,对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等经营状况及游艺娱乐场所的机型、机种实现网络远程监控。建立互联上网营业场所的“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电信管理部门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共用。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为保障实现规划目标,必须加强和改善政府的综合调控,明确文化发展的政策导向,实施一批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的重大文化项目,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重点和时序,不断提高政府调控运行的能力和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的水平。   第一节 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   本规划是编制南京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文化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本规划纲要中的相关任务。   第二节 强化规划衔接   建立与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相衔接的协调机制。通过合理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投资计划和土地储备及供地计划等,确保约束性目标如期实现。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考核评估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本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重要原因,使文化发展与规划目标发生较大偏离时,由市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涉及城市发展方向、规划布局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   第四节 动员全社会共同实施规划   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本纲要,不断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规划实施情况,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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