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武汉以文化发展巩固超大城市地位、促进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阶段。为深入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在城市发展中的动力作用,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规划纲要》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制订本规划。   序 言   “十二五”时期,武汉市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城市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掀起热潮,学习型城市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深入人心,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武汉道德模范“群星现象”备受瞩目,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文化五城”建设持续推进,辛亥革命博物馆、长江文明馆等一大批标志性文博场馆以及楚河汉街、光谷国际网球中心等城市文化地标相继建成,“文艺汉军”影响持续扩大,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琴台音乐节、武汉设计双年展、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等一批文化节会蜚声中外,全民阅读广泛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大学与城市深度融合,城校一体化步伐加快。文化经济政策逐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企业信贷风险池基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一系列财政金融支持举措先后实施,汉秀剧场、电影科技乐园、周大福(武汉)珠宝文化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相继建成。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文化产业新业态快速形成,“十二五”期末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409.3亿元,占全市GDP比重3.75%。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媒体融合示范工程辐射带动效应明显,新闻生产力极大解放,市属媒体共获中国新闻奖27件(其中一等奖3件),以九派新闻为代表的新媒体影响力日益扩大。城市形象塑造取得突破,首个城市形象识别系统正式确立,多渠道、多元化、多方位的对外文化交流大格局初步形成。   当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多项国家战略在武汉的实施,充分发挥超大城市的核心和引领作用,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为武汉的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利机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武汉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保障更加有力;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全市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动力更加强劲;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参与文化的热情为文化发展提供广阔空间,群众基础更加扎实;城市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对外文化交流提供宽阔舞台,武汉文化“走出去”的条件更加有利。   “十三五”时期,我市文化建设面临诸多挑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还存在差距,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还不多,制约文化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根本消除。   未来五年,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把握重要战略机遇,大力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奋力促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大武汉复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更高标准全面推进思想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文学艺术创作质量、新闻舆论引导质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城市形象传播质量,为实现“一个率先、三个升级版”目标,为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加快文化创新发展。将创新作为引领文化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文化领域的理论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引导创新资源向文化发展聚集,推进文化产业协同创新,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模式,推动全社会各领域树立大文化理念。   推动文化协调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文化功能空间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文化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注重文化绿色发展。引导文化产业集约发展,推动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强文化环境治理,全面净化文化生态。   促进文化开放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聚集文化发展合力,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广度,加快文化贸易的发展速度,提升武汉文化传播能力,扩大文化“走出去”的发展空间。   实现文化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发展思想,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武汉文化建设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城市第一方阵,建成汉派特色突出、历史文脉彰显、服务功能齐全、内生动力强劲,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文化中心城市。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更加深入,全市人民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意识形态责任制得到更好落实,“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不断增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深入,文明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现代传播体系建立健全,舆论管理科学有效,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取得重大突破,1-3家主流媒体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成为全国一流新型主流媒体。   ——反映时代风貌、体现武汉特色、具有国家级水平的文艺精品不断涌现,群众性文艺活动品牌效应不断扩大,全市文艺创作生产水平整体跃升至全国领先行列,建成全国重要的舞台艺术交流平台。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弘扬,武汉“戏码头”进一步振兴,汉派文化个性特质得到充分彰显。   ——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备、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的普惠型、全覆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支持2—3个城区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文化产业成为武汉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新型文化交流体系、传播体系和对外贸易体系基本建成,对外文化开放格局更加完备,武汉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文化市场管理更加科学,文化企业活力进一步增强。   (四)重点工程和重要品牌   面向“武汉2049年远景发展战略”,对照“十三五”主要工作目标,由远及近,实施武汉城市文化重点工程,打造武汉城市文化重要品牌,促使武汉文化发展的基础更加巩固、特色更加突出、品牌更加鲜明、魅力更加独特。   专栏1、武汉城市文化重点工程   文明城市提升工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武汉精神,彰显武汉道德模范“群星现象”,拓展武汉道德高地,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重大文化赛事活动培育工程:筹办世界级文化体育重大活动,建设国际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办好知音文化、大河文化系列论坛,论坛文化的话语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提升文化节会的全国地位和国际影响力。   媒体融合发展工程:深度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媒体转型发展,支持九派新闻等新媒体尽快进入全国前列。   武汉作品锻造工程:深度开发武汉地方文化资源,壮大“文艺汉军”,创作更多精品力作。扩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示范。   城市形象塑造工程:打造城市名片,开展城市营销,系统组织推介活动,全方位展示武汉魅力。   专栏2、武汉城市文化重要品牌   建设“志愿者之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建成具有全国影响的“志愿者之城”。   壮大知音文化品牌:实施国际文化知音计划,整合知音文化优势资源,提升琴台音乐节的国内外影响力,创办“知音国际论坛”。   振兴武汉“戏码头”:面向全国,集聚更多的优质戏曲资源和优秀作品,推动武汉中华优秀戏曲文化艺术节提档升级,建成全国戏曲演出中心。   打造全国一流的文化功能区:以国际视野实施“一核两带”整体规划,建设一批武汉特色文化功能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武汉文化功能空间格局。   推进“文化五城”升级版:深入推进“文化五城”建设,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城市文化发展的时代新格局,建设长江文明传承与创新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教育人民,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宣传阐释。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学习方式、完善学习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增强理论宣讲、百姓宣讲的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水平,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强化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建设,有效引导各类社会思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水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突出问题意识,加强理论创新,不断回答武汉发展的时代课题,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指导武汉城市建设与改革发展实践,为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武汉方案。   突出学科体系建设,优化调整全市学科布局,重点扶持城市治理、区域经济和历史文化等优势学科,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学术流派和学术风格。加大资源要素投入力度,努力使优势学科学术积累更加系统丰富、科研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科研实力更加雄厚,争取使1-2项重点学科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点。不断提升《学习与实践》《长江论坛》《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学术理论刊物在全国的影响力。推进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导向功能,不断完善评价体系。   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加强高校、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部门所属研究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的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实施提高社会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深化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做大做强名家论坛、社科讲坛、理论下基层等武汉特色品牌,编写社会科学普及读本,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   专栏3:新型智库体系建设工程   社科院智库建设:市社科院以智库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强课题研究,重点围绕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市情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   党校(行政学院)智库建设: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3个具有中心城市党校(行政学院)特色和竞争实力的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党的建设学科、社会建设学科,确立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研究方向,建设2-3个社科研究基地、决策咨询基地。   高校智库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历史与城市文化的研究为基础,推动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创新发展。加强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省属高等学校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实验室、软科学研究基地合作,共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智库。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思想文化类活动的报批、审查和追责制度。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动态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引导,守住网上舆论空间等重点阵地,做好党员领导干部、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等重点人群工作。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价值引领,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1、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持续保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开展主题宣传。强化实践养成,注重典型示范,开展文化培育,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等教育资源,以及党校、行政学院、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教育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发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推评、宣传、学习、帮扶机制。实施和完善城市荣誉制度。加快武汉当代英模馆、城市英雄广场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和道德理念。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开展孝老敬亲、勤劳节俭、文明礼仪教育,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家教、校风校训,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市民生活、植根行为规范,增强涵养作用。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对全市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志愿者之城”建设。宣传贯彻《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促进专职社工指导志愿者开展服务,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发展壮大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力争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0%。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遵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在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推进完善诚信奖惩机制,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环境。引导媒体发掘宣传褒奖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养成。加强宣传教育和实践养成,提升市民的人文精神素养、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法律素质、文化体育素质、文明礼仪素质。宣传贯彻《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挥条例的激励、约束和保障作用。抓好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重点行动,依托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培训,引导市民树立文明观念、遵守文明规范。健全职能部门、媒体、社会相结合的不文明行为监督机制,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探索建立市民文明行为档案,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专栏4: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思想道德与荣誉制度提升:坚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深化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做好道德模范礼遇帮扶、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文化教育与文化实践提升:深化传统文化教育,提升“经典诵读”“戏曲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结合民族传统节日、现代节日、革命节日和党史国史重大事件纪念日,提升“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常态化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月”“邻里守望”、文艺家志愿服务团、文化志愿服务等,提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文明行动与文明传播提升: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三大行动”。开展文明言行、礼仪知识等教育培训活动。推进网上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互联网空间。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   3、实施文明城市提升工程   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构建结构合理、科学协调的创建体系,形成以“五大创建”为主干,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筹发展的良好格局。贯彻落实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实施“十大工程”,规范测评考核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创建评选机制,发挥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创建经验。   夯实文明城市建设的基层基础。增强城区街道社区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堡垒作用,完善包点包片责任制,建立健全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基层活动阵地,完善功能设施,规范日常管理。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为目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鼓励和引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扩大创建覆盖面,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群众参与率和支持率(满意度)。   实施文明城市建设“负面清单”管理。以“负面清单”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构建“投诉—转办—处置—督办—评价—分析”网络平台,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超大城市治理精细化。   专栏5:文明城市建设十大工程、五大创建   十大工程:持续实施信仰工程、作风工程、社风工程、家风工程、文明行为工程、榜样工程、志愿者工程、基础工程、希望工程、整治陋习工程。   五大创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三)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坚持党媒姓党和党管媒体原则,切实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发展壮大网上舆论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1、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加强议题设置,把握时度效,讲好武汉故事,传播武汉声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主动适应互动性、分众性、复合性传播趋势,选准目标受众、突出自身特色,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的主流舆论矩阵,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   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和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健全新闻发言人经常性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各级各类新闻发言人和领导干部新闻发布、危机管理、媒体应对等职业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不断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不失声、不缺位。   加强新闻生产能力,提高新闻策划水平。深入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让下基层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增进新闻从业人员对人民的感情,强化社会责任,突出国家情怀,反映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和火热生活,策划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作品。   2、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实施媒体融合发展工程,以现代信息化技术推动长江日报、武汉广播电视台等市属传统媒体与九派新媒体等新兴媒体在内容生产、平台建设、市场推广方面深度融合,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现代传播体系,打造1-3家新型主流媒体和主流媒体集团。   专栏6:媒体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重构内容生产流程:以九派大数据采集挖掘技术为底层架构,建设媒体融合云平台(“中央厨房”系统),加快建设融媒体新闻生产体系。   构建全媒体矩阵:打造包括九派新闻移动APP、“九派号”自媒体发布推广平台、《九派智库》高端资讯产品、《九派舆情摘报》、九派全媒体电视频道、九派《新闻信息报》、“九派·掌上武汉”、“见微全媒体记者发稿平台”、武汉通新闻APP等多种传播形态在内的全媒体矩阵。   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国家战略实施综合服务平台、武汉全民阅读系统、武汉智慧文化消费平台、文明城市创建“负面清单”系统、智慧工会综合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在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文化消费等领域形成特色服务板块。   3、建设优秀网络文化   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加强和改进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着力提升网络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能力,创作生产出更多体现和谐精神、讴歌真善美、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扶持本地网络媒体做大做强,发展手机报、客户端等移动新媒体,优化政府网站和文化教育专业网站服务。注重发挥社会商业网站和行业网站在传播社会正能量、满足市民信息需求、参与网络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完善媒体管理体系   全面贯彻党管媒体原则,将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功能的传播平台,纳入依法管理范围,对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实行“全方位”“全流程”导向管理,将导向要求覆盖到所有媒体空间、所有传播载体,落实到采编发各个环节、采编审签所有人员。坚持采编和经营两分开、两加强,严格划定经营工作底线,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长期形成的规矩,持续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行动,规范新闻传播秩序。强化都市类报媒阵地意识。深入“净化声屏”,加强报道、广告、综艺娱乐节目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工作。   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完善互联网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空间管理,推动互联网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网站主体责任,督促武汉地区具有媒体属性的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总编辑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构建管理与运用并举、他律与自律相辅的互联网管理格局。创新网络社会治理模式,调动企业、高校院所、社团等各方的积极性、能动性,强化网络社区自治。普及网络安全常识,宣传互联网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上网用网安全行为规范,形成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的良好环境。   (四)全面推进文化艺术繁荣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推进作品转化,拓展传播渠道,完善评价机制,为城市立传,为发展助力。   1、加强精品力作创作生产   坚定正确的创作导向。以中国精神为灵魂,将宣传中国梦与反映武汉当代实践紧密结合,热情讴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凝聚精神力量,谱写中国梦的武汉篇章。弘扬武汉精神,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武汉表达。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赞颂城市英雄,倾诉家园情怀,增强武汉自信。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讲好“一城好人、道德高地”的武汉故事。   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机制。制订中长期文艺创作规划和年度创作计划,设立武汉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完善有利于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体制机制,建立一批文艺创作实践基地。扶持大众文艺发展,出台繁荣基层文学意见,壮大民间文艺力量。   实施武汉作品锻造工程。巩固舞台艺术强市地位,争取更多作品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加强文艺家协会等组织建设,推出一批文学美术精品,协调推进音乐、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发展。加大影视广播精品开发力度,打造“现象级”综艺栏目,抓好广播剧创作,联合国内外知名传媒摄制高质量纪录片、文献片、科教片。做大做强《芳草》杂志方阵,打造集文学创作、文艺理论研究、文学人才培养于一体的中国当代文学基地。   专栏7: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文艺创作扶持:借鉴国家艺术基金运作方式,对全市文艺创作进行方向引领、题材引导、类别调控和资源整合。   文艺作品锻造: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武汉特色、具有国家水准的文艺精品,培育一批全国领军的优势文艺门类。   重大奖项参评:做好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文化部“文华奖”、国家艺术基金、全国美展、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重大文艺评奖的推介工作,引导激励全市文艺创作生产,巩固提升武汉文艺大市地位。   2、推进文化艺术精品转化传播   加强文艺精品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创作成果跨门类转化和延伸开发,探索建立重点文艺产品开发项目库。鼓励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引导发展新的艺术样式。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推动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融合转化,引导新兴文艺类型繁荣发展。加强文艺类网站建设,运用新媒体技术,实现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   3、建立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建立经得起人民检验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反映文化产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和改进文艺理论工作,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贯穿到文艺理论、文艺评论实践各个环节。密切关注武汉地区文艺创作动态和实践,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办好媒体文艺评论栏目,培育一批评论品牌。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运用各种媒介资源,加强优秀文化产品、文艺人才的宣传推广。建立完善文艺工作者维权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   (五)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注重有用、适用、配套,加快构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快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网络   完善文化阵地整体布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健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提档升级工程。依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打造“一刻钟文化服务圈”。加强城郊区域文化设施建设,实现新华书店、影剧院在新城区全覆盖。支持2—3个城区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将街道(乡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室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建立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全面落实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费提取要求,加强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大力建设社区文化广场和农村简易戏台,逐步实现“一社区一广场”“一村一戏台”。加强基层文联(文协)建设。 专栏8 武汉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主要标准          (2016---2020年) 内容 主要标准 备注       文化设施 市级文化设施 市级文化设施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馆舍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建设市级文体广场和非遗展示馆。 创新标准。在省标准上,增加市级文体广场。 区级文化设施 各区建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和剧场。其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按照省标准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区在辖区内设立国有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区级文体广场。 创新标准。在省标准上,增加区级文体广场。   内容 主要标准 备注       文化设施 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 街道(乡镇)设置综合文化站,建设“三室一厅一场”:图书阅览室、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助用室、多功能活动厅和文体广场。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应建有1个户外文体广场。 高于省标准。 社区(村) 综合文化 服务中心 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社区(村)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省级“五个一”标准。 湖北省标准。 新 闻 广 电 设 施 新 闻 广 电 设 施 广电播出机构 各区设立广电播出机构,采编播实现网络化、高清化,发射设备实现数字化。推进农村智能广播网工程(即“村村响”),实现市、区、乡、村四级联网。乡镇设立直播卫星“户户通”专营服务网点和农村智能广播网、有线电视网络维修服务中心。 湖北省标准。 广电发射(监测)台 市、区设立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建设。 湖北省标准。 新闻出版设施 在城镇主要街道、大专院校、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建设公共阅报栏(屏)。将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实体书店)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范围。 湖北省标准。 电影放映 各区数字电影院不少于3个,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设立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 数字电影院数量指标高于省标准。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效能   开展文化小康建设。制定武汉市文化小康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文化精准扶贫,不断增加群众文化福利,为扶贫攻坚凝聚精神力量。坚持普惠均等和精准服务相结合,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按需制单、百姓点单”模式,科学配置文化资源。深化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建立公共文化第三方评价机制。   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重点抓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基本服务项目健全,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具针对性、便利性的服务。将农民工文化需求完全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网场所。探索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新途径。   加强数字文化和流动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将数字文化服务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开设数字化文化场馆,搭建数字服务云平台,开展数字文化资源推送服务。加大流动图书车、流动演出车、流动放映车、流动科普车配置力度,打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专栏9:深化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公共文化信息共享: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建设,推进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   广播电视“户户通”:增加免费电视节目套数。推进广播“村村响”,提供全覆盖的应急广播服务。   农家书屋建设:加强书屋日常管理,创新运行方式,鼓励社会捐助,增加适用性图书配送,加快书刊流动。   农村电影放映:增加新片、商业片放映比例。影片放映前坚持播放城市形象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内容。   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加强社会文化资源统筹利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发展完善政府购买机制。贯彻落实中央、湖北省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适时出台武汉市实施意见。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制定政府购买指导性意见和目录,拓展购买范围和购买项目。优先支持文化惠民领域政府采购试点,通过首购、订购、示范项目等方式,带动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在全社会推广应用。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开放透明、绩效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   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兴建公共文化场所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方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培育发展文化非营利组织。探索在公共文化场馆组建理事会,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管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民间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开展社会文化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试点。   4、促进公共文化全民共享   加大文化艺术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阵地教育功能,办好“名家论坛”“武汉美术大课堂”“打开艺术之门”等品牌活动。鼓励中小学开展艺术通识教育,对全市中小学生免费欣赏优秀剧目、参观文博艺术展览予以制度安排和保障,培育一批课外文化实践基地。发挥市场在文化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   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注册招募、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引导文艺家志愿团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大“结对子、种文化”力度,坚持开展“文化进万家”“到人民中去”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教、学、帮、带。培育发展群众文艺团队,探索星级评定管理机制,采取专业指导、组织调演、以奖代拨、冠名赞助等方式予以支持,激发群众文化活力,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支持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一区一品”创建向基层延伸,引导各区、街道(乡镇)培育特色文化品牌,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文化主题日、大型文化节会,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坚持办好武汉之夏、城市剧场周周演、送戏下乡等惠民活动,引导广场文化健康发展。   (六)推动文化产业竞进提质   遵循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打造若干全国第一的原则,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和跨界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1、发展壮大优势文化产业   巩固武汉创意设计产业全国第一方阵地位。支持龙头工程设计企业走向海外,鼓励中小型工程设计企业向产业配套与服务转型,吸引国内外高端工程设计企业在汉设立总部,建成全国工程设计交易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增强时尚创意设计产业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时装、珠宝等时尚产业,打造武汉国际时装周、“武汉·中国宝谷”等文化品牌。凸显工业设计对实体产业的提升价值,实施一批“工业设计提升传统产业”示范项目,加强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   促进数字内容生产进入全国第一集群。实施大IP战略,建设动漫游戏产业公共支撑体系和服务平台,引入举办国内外知名的电子竞技品牌赛事。打造中国文化软件创新发展基地,建设一批面向数字视听、数字出版、数字教育、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应用软件、技术装备和公共技术平台。促进移动互联技术的文化领域应用,重点发展以“三网融合”、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技术为支撑、以视听内容创作为核心的数字化传媒产业和文化内容服务,建设国内一流的移动互联网文化应用服务产业集群。加快布局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相关产业,逐步构建涵盖关键元器件与软件、整机设备、内容制作、分发平台、行业应用和相关服务的虚拟现实产业体系。   2、巩固提升核心文化产业   推进传媒产业转型升级。做大九派新媒体品牌,实现向跨媒体数据采集、大数据综合应用的战略转型,力争2020年前实现新三板上市。实施“强身健体”和“瘦身提质”计划,做大做强市属媒体主业,对定位不准、市场竞争力弱和缺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媒体产品及运营主体采取关停并转措施。推动出版发行资源整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打造新型出版发行传媒集团。促进华中智谷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长江日报传媒大厦、华中图书交易中心和武汉出版产业园项目管理运营提档升级,加快建设武汉2049—广电演播演艺中心、武汉中心书城等项目,以多元发展反哺传媒主业,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建设武汉天河影视基地和电影艺术中心,提升“天河影业”品牌综合实力。   加快壮大区域性演艺市场。打造剧本创意、演出策划、剧场经营、市场营销、演艺产品开发等为内容的演艺产业链,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艺术内涵、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票房号召力的驻场演出项目,培育和发展演艺培训、音像制品、演艺道具和衍生品开发等业态。   打造文化遗产艺术品产业链。建立健全集评估、鉴定、拍卖、展示、保险等服务于一体的艺术品线上线下交易全产业链。发挥武汉市文物鉴定中心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艺术品交易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艺术品鉴定备案数据库,推进交易和拍卖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办好长江中游城市群全国文物艺术品交流会,打造国家级文物艺术品交流平台。培育2-3家在国内有影响的文物交易、拍卖企业。支持对适合市场推广的文化遗产实施保护性、产业化开发。   3、推动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实施“文化+”行动计划。以文化创意为基因,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文化内涵提升产业附加值与竞争力。   专栏10:文化产业跨界融合重点领域   文化+科技:把握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推动重点文化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努力将武汉东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打造成国家文化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区。   文化+金融:打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和文化产业的对接通道,推进文化产业金融应用平台发展,构建全产业链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   文化+制造:提升工业产品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大力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积极推动工业遗址保护与利用。   文化+商贸:加强创意策划,整合提升广告设计、媒介投放、产品展示等产业链环节,提高商贸服务业现代化水平。   文化+旅游:充分挖掘和梳理武汉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文化符号、文化印象,彰显旅游景点和线路的文化内核。   文化+体育:加强对各类体育赛事的文化定位、包装与策划,发展具有武汉文化特色、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体育赛事产业。   文化+农业:培育集农业观光、体验、科教及文化传承于一体的农业经济新业态,培植特色农业品牌,支持建设多功能主题农业园。   (七)全力提升武汉城市文化品位   传承武汉城市文脉,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优化文化功能空间布局,深化“文化五城”建设,整体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文化魅力。   1、提升城市文化空间功能   依据武汉三镇特有的区域功能定位,凸显三镇不同的文化特色,按照“集聚资源、集中展现、集群发展”的原则,加快“一核两带”文化功能集聚区建设,在全市域范围内构建由重大文化设施集聚区与市区各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网络构成的多层次文化设施服务体系,形成由“一核两带”辐射各特色文化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城市文化功能空间新格局。   专栏11:优化城市文化功能空间布局   “一核”:提升琴台—龟北区域现有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推动产业业态全面升级,集中布局建设武汉图书馆新馆、杂技厅、城市名人馆、武汉美术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形成集综合演艺实践、文化创意金融、时尚艺术生活等多种功能的琴台中央文化艺术区。   “两带”:在汉口沿江—张公堤园博园和武昌古城—环东湖、沙湖两个区域,结合汉口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中山大道历史文化街区、武昌古城、长江生态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功能区。   “多中心”:各新城区、功能区依据“独立成市”的要求,建设承载城市文化功能的特色文化园区。   2、深入推进“文化五城”建设   深入推进“读书之城”建设。制定《武汉市全民阅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城市阅读设施,加快落实《武汉市实体书店扶持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实体书店。扩大自助图书馆、地铁图书馆、流动图书馆、社会图书馆覆盖面,推动智能书报亭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快区级场馆提档升级,实现80%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加快建成武汉中心书城。加强武汉图书馆新馆规划建设。全面深化“书香江城——全民读书月”活动,培育书香江城阅读品牌,建设社区阅读中心、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数字阅读终端,实施儿童阅读书包发放计划、市民阅读发放计划。实施7岁至18岁年龄段青少年全民阅读重点推广计划。推动全民阅读立法。完善《武汉市全民阅读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深入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完善全市博物馆建设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建成以国有公共博物馆为骨干,非国有博物馆为重要组成的博物馆阵地体系。推进武汉党史馆、反腐倡廉馆、汉口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纪念馆、盘龙城遗址博物馆、武汉博物馆二期、武汉自然博物馆等重点场馆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特色博物馆,加强区级博物馆、行业博物馆、社区博物馆建设。构建多功能博物馆数据中心和智慧博物馆平台。提升策展办展水平,坚持办好“走进博物馆”系列活动,不断优化观众体验。到2020年,博物馆数量达到200家,年观众量达到1200万人次。   深入推进“艺术之城”建设。提升武汉杂技节、琴台音乐节、中华优秀戏曲文化艺术节、中南剧场国际戏剧演出季等文化传播力,主动承接全国性、国际性文艺研讨展演等活动,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艺术节会品牌。建设一批公共艺术展示区,打造艺术地铁,规范城市特色风貌营造建筑设计,实现城市空间与城市文化的深度融合。巩固市直文艺院团“一团一场”建设成果,打造特色演艺剧场群。规划重建武汉市文艺创作中心。   深入推进“设计创意之城”建设。做大做强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推进原创精品生产规模和产业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依托花山软件新城、洪山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重点软件产业园区,发展与文化生产活动相关的软件设计服务,打造中国数字创意之都。扶持服装、家居、珠宝设计品牌,推进中国时尚设计名城建设。汇聚政府与民间的智慧与力量,梳理武汉创意设计领域的特色和优势,策划组织创意市集等主题活动,营造关注参与创意设计的城市氛围,提升武汉设计国际影响力,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计之都”。   深入推进“大学之城”建设。完善政、产、研、学体系,研究制定支持高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在汉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聚集一流大师,加快将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大力实施“青桐计划”,为在汉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平台。坚持办好武汉高校艺术节、武汉大学生戏剧节等活动,推动优秀文化产品进校园,鼓励高校文艺团体参与城市文化建设。坚持办好“百万大学生看武汉”活动,不断增进大学生群体对武汉的了解与热爱,与城市同发展、共成长。   3、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   普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中华文化·武汉文化传承工程,加强知音文化、黄鹤文化、木兰文化、问津文化,以及首义文化、红色文化、创新文化的传承传播推介工作。加强文化基因传承的国民教育、民间传承、礼仪规范、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文艺创作工作。推动中华文化基因校园传承,将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纳入学校教育,深入开展“经典诵读·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建设一批教育基地。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完善武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文物古迹、文化遗址、革命旧址、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加强中山大道片、青岛路片、八七会址片、一元路片、昙华林片等历史地段传统风貌和空间形态保护。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街区。   协调推进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杜绝破坏性开发和不当经营。建立健全文物管理机构,完善文物保护网络,做好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引导发展文物监管品市场和拍卖品市场。贯彻落实《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进“万里茶道”保护和申遗工作。以传承人保护为核心,支持开展传习活动和市场化推广。推动盘龙城考古遗址与三星堆文化遗址、金沙文化遗址等博物馆合作,以长江青铜文明项目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4、整体促进“汉派”文化传承振兴   加强汉派文化研究。整合武汉地区文艺理论研究资源,建立汉派文化研究基地。实施“武汉书系”重大出版工程,策划一批主题性重点课题。深度挖掘汉派文化个性特质和丰富内涵,推进汉派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彰显汉派文化风采。加强媒体文艺宣传统筹力度,大力宣传汉派文化名人名作。坚持办好“武汉印象”文艺创作活动,做大做强汉派文艺节会品牌,培养汉派文艺大师,充分展示汉派文化的当代魅力。   专栏12:武汉印象“1+4”文艺创作   每年编辑出版一套《武汉印象》丛书,涵盖文学、书法、美术、摄影四大类别。与此相配套,每年开展“书写大武汉”(书法)、“聚焦大武汉”(摄影)、“武汉·印象”(美术)、“雕塑大武汉”(文学)等四项创作活动。   大力振兴武汉“戏码头”。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加快制定振兴“戏码头”工作方案和武汉市戏曲发展五年计划,健全汉派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设立市级戏曲艺术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汉派戏曲保护传承和理论研究,繁荣戏曲生产,发展戏曲艺术团体和群众性戏曲组织。大力培养引进优秀戏曲人才,健全学校教育与戏曲院团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演出设施建设。开展“戏曲进校园”,计划3-5年,实现戏曲演出、普及教育、社团建设、特色活动全覆盖。坚持办好中华优秀戏曲文化艺术节、中华传统木偶皮影艺术节、武汉京剧票友艺术节等品牌活动,建设全国戏曲演出中心。   专栏13:武汉市“戏曲进校园”计划   戏曲演出进校园:每年选定一批内容健康、符合学生欣赏习惯的优秀戏曲剧目进校园演出,每年全市学生免费欣赏一场优秀戏曲演出。   戏曲教育进校园:在全市大中小学广泛开展戏曲通识教育,结合演出举办戏曲讲座、戏曲培训等。   戏曲活动进校园:推动大型品牌活动向校园延伸,组织各学校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   戏曲社团(兴趣小组)进校园:在市属高校、中小学校分级建立一批戏曲教育基地,发展一批戏曲组织。   戏曲志愿服务进校园:组织戏曲名家名师、戏曲工作者进校园演出、指导、培训。   (八)提高武汉城市文化国际影响力   持续推进城市形象国际营销,打造重大文化赛事活动品牌,推进媒体国际化发展,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深化国际文化交流,营造浓厚的国际化城市氛围,显著提升武汉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1、深入推进城市形象塑造工程   实施武汉城市形象整合营销。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城市形象全球营销。将文化、旅游、商贸、宜居等各领域和各城区子品牌形象纳入武汉城市形象总体框架,构建一体化塑造、立体化呈现的武汉城市整体形象。精准定位营销策略,探索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国际化程度高的城市营销模式。   创新城市形象传播载体。探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将武汉元素植入电影、电视剧、音乐剧、舞台剧等综合艺术作品之中,彰显主流价值。采取差异化战略,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目标对象,制作多种类型的宣传片和广告片,研制易于让国外受众接受的高品质对外宣传品和城市外宣礼品。加强武汉文艺精品多语种翻译与推广,提升武汉国际知名度。   拓展城市形象传播渠道。实施海外媒体传播项目,加强与中央涉外媒体、境外重点媒体的交流和合作。提升市属媒体国际传播力,推进九派新媒体的海外并购。组建多层次的“故事员”队伍,在对外交往、出访交流中讲好武汉故事,构建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气派的话语体系。加强武汉城市形象传播协作平台创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公共外交领域专业人士在对外交往活动中的武汉形象传播作用。   2、建立文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   推进文化生产的国际化运作和国际化营销策略运用,实现国外市场与国内市场无缝对接。依托湖北自贸区建设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搭建文化产业“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新平台。突出武汉地理区域和文化产业特色,加强与国内外城市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等国际组织合作,推动产业优势互补。   3、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阵地   积极对接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依托中国海外文化中心平台,向海外宣传武汉。加快与武汉国际友城建立长期文化交流合作关系,探索在武汉国际直航航线目的地、“万里茶道”沿线重要城市设立“武汉文化之窗”。支持武汉艺术名家和国外知名艺术家、艺术团体开展互访交流,策划在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项目,办好“武汉文化周”、汉派文艺节会等活动。   4、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积极推广和规范双语建设,加快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和国际社区建设。鼓励学校开展双语教学和多语种教学试点。支持市属高校引进海外智力,设立大学生海外实习计划。面向在汉外籍人士完善文化服务。建设完善武汉英文网站,坚持办好《长江周报》和武汉电视台双语频道。广泛开展中华传统文化体验行、国际文化交流嘉年华等活动,引导在汉外籍人士融入武汉。   专栏14:重大文化赛事活动培育工程   组织重大文化赛事活动:全力办好2017年世界飞行者大会和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着力打造知音国际论坛和大河对话,引进更多世界级文化、体育、会展活动。   提升品牌活动影响力:持续增强武汉网球公开赛、国际马拉松、琴台音乐节、杂技节、国际渡江节、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品牌效应,继续提高武汉中小学生楚才作文竞赛国际化程度。   (九)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提升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1、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形成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文化领域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不断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做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进市属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文化企业意识形态属性,明确把社会效益的要求体现在企业宗旨中,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文化企业党组织建设,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深化市属媒体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长江日报社)、武汉广播电视台(武汉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用工、考核和薪酬管理等制度。推进武汉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天河电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3、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坚持党对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始终确保党对国有文化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业务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进一步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基础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健全薪酬管理体系。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统计评价、年度财务决算等管理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建立以财务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经营业绩考核为主要手段,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的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统筹全市国有文化资产总体布局、结构调整和战略重组,促进全市国有文化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4、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市场业态,发展电子票务、电影院线、剧院联盟、网络书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文化企业信贷风险池基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以股权投资、众筹、P2P等多种形式投资文化创意产业。   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参与文化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统筹推进大中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引导和促进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积极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开发推广基于移动互联技术的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引导文化企业按需有效生产。支持文化组织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大力发展文化中介服务。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抓好组织领导,选优配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推进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确保各项任务的贯彻实施。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重大文化发展战略研究,定期分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形势,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政治引领,建立完善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联系文化界知识分子制度。   (二)完善政策法规   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作用,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后补贴、后奖励等多种财政资金间接支持方式,扶持文化企业发展。建立财政文化资金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   将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予以优先安排。非营利性文化体育设施,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鼓励各城区将腾退的工业用地、工业建筑优先用于文化发展。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不断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促进地方文化法规“立改废释”,建立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相配套,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文化法规体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   培育汉派文化名家和文化领军人才。深入推进“黄鹤英才(文化)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推动文化人才纳入“城市合伙人”计划,将外地人才引进与本土文化人才发掘相结合,增强武汉对于高端文化人才的吸引力,造就一批具有影响力、人民喜爱的学术大家、艺术大师和专家型新闻舆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化名家和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推动文艺名家工作室规范建设,加强培育汉派文艺传承人,进一步加大资助、扶持和宣传力度。   统筹推进各领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武汉文化人才数据库,准确把握全市文化人才需求的结构性短缺和层次失衡问题,加大全媒体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经纪人才、文艺理论评论人才等重点领域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文化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采取聘请首席专家、开展技术合作和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善经营、懂管理的行业权威和核心人才。依托武汉文化科教资源优势,开办文化职业学院,设置特色专业。实施青年文化人才成长工程,推进文化人才培训的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境外培训基地,定期选派一批与文化发展直接相关的公务员、研究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培训。搭建各类文化人才展示平台,吸引本地人才积极投身文化发展领域。   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部门干部队伍力量。配齐配好街道(乡镇)、社区(村)宣传文化工作人员。扶持民间文艺社团、业务队伍,培育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和各类文化活动骨干带头人。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重视团结引导新的文化群体。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满足公共文化场馆人员需求,充实基层公共文化队伍,每个街道(乡镇)综合文化中心(站)配备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不少于2名。   (四)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营造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优化文化资源市场化配置,进一步消除人才、资金、技术的进入壁垒。完善文化中介服务机制,引导扶持信息咨询、创意评估、科技经纪等各类中介机构发展,提高文化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建立文化人才激励回馈和创业创新制度,允许有特殊才能、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突出贡献的人以其管理、技术、专利、品牌等参与收益分配。在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中,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支持和鼓励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文化创新人才离岗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开展文化科技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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