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加快推进我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滇东南沿边开放城市、山水园林型城市和宜居城市,构建和谐文山,促进文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文山综合实力,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回顾   第一节基本情况   根据《文山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在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十一五”制定的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有所突破。   一、农村文化建设稳步推进   从2007年-2009年先后争取国债资金、扩大内需资金建设了平坝、小街、马塘、德厚、薄竹、追栗街文化站。2010年12月开工建设开化、喜古、坝心、新街、红甸5个文化站,乡镇文化站建设的目标任务已如期完成。“十一五”期间,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建设上,到2009年12月止,全市拥有有线电视用户:65742户,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为96%、92%.目前新农村建设中文化活动室建设已达167家,建筑面积16829平方米,农家书屋建设完成40家。随着我市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和国家文化惠民政策的落实,村文化活动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将稳步推进,农村文化服务体系逐渐形成。   二、艺术生产实现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由我市歌舞团创作的舞蹈《七乡凤鸣》被搬上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晚会;《七乡凤鸣》、《小鸡啄米》参加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表演获银奖;《纸马舞》、《幸福花开》、《稻场欢歌》参加云南省首届新农村文艺汇演,分别获表演一等奖、综合二等奖、编导二等奖;《摇、摆、甩》、《滚墩、转铃》、《春雨》、《草人舞》参加文山州第八届传统体育运动会分别获金、银、铜奖。县文化馆、歌舞团共创作了《壮乡谣》、《赤之魂》、《笙鼓情》、《稻场欢歌》、《分家》、《干瞪眼》等舞蹈、戏剧、曲艺、音乐作品50多个,实现了艺术生产的新突破。   三、群众文化广泛开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群众文化工作在抓好节庆文化、广场文化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县城乡巩固、培育、组织、辅导了264支群众文化队伍,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村寨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全面实施电影“2131”放映工程,电影事业管理中心深入全县15个乡镇、137个村民委(含社区),年平均放映电影1200余场,观众达百万余人次。   四、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   “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并以此为契机,完成了市境内文物调查工作,建立了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和保护的有效机制,楚图南故居自修复开放以来,年均接待观众达万人,爱国主义基地的教化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继2004年开展第一期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后,2007年,我市第二期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工作全面展开。通过第二次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市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家底,建立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档案,确立了保护的重点。通过实地调查,收集、整理,完成了24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申报、保护工作。壮族纸马舞和壮族纸马舞之乡两个项目被公布为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9年申报苗族蜡染工艺和壮族“木叭喇”两个项目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其中苗族蜡染工艺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得到保护并开发利用。   五、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到“十一五”末,我市文化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包括娱乐、互联网、新闻出版、印刷、演出等共有经营单位361家、从业人员2000多人、年创利税2000余万元的门类较为齐全的文化市场。初步建立起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健康有序文化市场。   第二节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不相适应   “十一五”期间,文山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面积在不断扩大,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带动战略日益凸显。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剧院、民族博物馆、文化广场及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缺或渐显落后,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   二、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十分滞后   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艺创作、编导、筹划创意、经纪、演出人才,提升文化工作,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是“十一五”文化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这一工作仍步履艰难,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十分滞后。   三、文化产业发展有待加强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市文化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发育迟缓,资金、技术和人才严重不足,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条短,每个行业的规模小,缺少主导产业和大型核心企业,散、杂、乱、多并存,技术层次低,科技含量少,竞争力有待增强。按照“十一五”制定的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抓住壮苗文化特点,以打造好全国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化中心的品牌为目标,科学规划、制定方案,为深度开发壮苗民族文化资源,实现特色鲜明、文化与旅游结合,互动发展的产业群和产业链奠定基础;通过对“三七”文化、“铜鼓”文化及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和开发,将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文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目前这一工作仍然十分缓慢,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并不明显。   第二章 “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产业振兴的必要性   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第一节有利条件   文山市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内居住着汉、壮、苗、彝、回、傣等10余种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族人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形成“壮族能歌、苗族爱跳、彝族善舞”的传统习俗和民族特色。   文山市建县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2008年举办的“文山铜鼓暨民族历史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揭开了古百越民族文化的神秘面纱,确认了文山是“中国铜鼓之乡”的历史地位。上世纪80年代,文山军民热血铸就的无私奉献的“老山精神”,哺育了一代中华儿女。着名作家、翻译家、书法家、社会活动家、教授,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楚图南,就是这块具有深厚的民族历史文化积淀的土地上哺育出的杰出人物。   文山市政府所在地开化镇是祖国南疆的边陲重镇,处于连接泛珠三角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两大区域经济的重要结合点。距323国道仅34公里,距文山普者黑机场仅22公里,北上省城昆明市320公里,东至广西南宁市576公里,南下国家一类口岸天保和河口分别为122公里、168公里,距越南首都-河内仅400多公里。随着“文蒙”高速公路,“文船”、“文马”二级公路的建成,已形成内联外延,通边达海的综合交通体系,抓住文山撤县建市的历史机遇和国家“中国面向东盟开放的桥头堡”、“西部大开发新十年”战略的实施,文山市“开放新高地”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与东南亚国家经济文化的交流将更加活跃。   文山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悠久的历史文化、便利的交通条件、独特的人文环境及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计划的实施,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和我市文化市场发育的渐趋成熟,为我市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不利因素   一、缺乏在区域发展中文化产业的发展定位   早在“十五”期间,省委提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和国际大通道”的发展战略,并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0年,国务院、文化部、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但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未出台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意见,缺乏对自身资源的充分整理和开发,更缺乏将文化产业在打造山水园林型的滇东南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中作为新的支柱产业的发展定位,对文化产业认识的缺位,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缺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支撑   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虽有长足的发展,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相协调。标志性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或缺或功能不完善,并渐显陈旧;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渠道单一,总量不足;公共文化人才资源贫乏,尚未形成文化人才的培养、引进、激励、考核机制;公共文化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还未形成公共文化绩效考评机制。   三、缺乏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产业政策支持   “十一五”期间,我市已基本形成门类相对齐全的文化市场,由于缺乏文化产业开发、经营管理人才,无法对现有的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群和产业链,文化产业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并不明显。文化产业的政策体系还未建立,政策支撑力度较小,还未在土地使用、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方面通过对文化产业区分、分类给予鼓励和扶持。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亟待建立。   第三章 “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发展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及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抓住“建设云南面向泛珠三角和东盟开放的新高地”和云南建成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六大战略”的实施、“四大基地”的建设及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不断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文化继承与改革创新并重原则。发挥文山历史悠久、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继承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充分体现区域文化特色。同时坚持开放与促进创新相结合,充分利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两种资源,积极开拓市内和市外两个文化市场,加强内外文化交流,促进我市文化产业与外地先进文化产业发展接轨。要通过文化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观念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开拓新型文化产品,发展新型文化产业,逐步提高现代文化产业的比重。   --坚持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统筹原则。经济发展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文化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促进两者相互协调,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协调原则。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两大既相互交叉渗透又互相独立的不同形态,要根据其不同属性,采取分类指导和不同的政策措施,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大众文化和特色文化兼蓄原则。面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各具特色的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大众文化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掘文山历史文化资源,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发展具有地方风情和历史内涵的特色文化,把发展特色文化与发展大众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创造出具有文山特色的文化精品,积极开发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为文化产业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   --坚持文化发展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原则。适应现代社会文化消费的需要,对文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科技水平,促进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壮大。要通过规划引导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调整、行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调整、组织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市场结构调整,加快形成与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产业体系,重点扶持发展骨干企业、龙头产业和新兴产业。   --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推动并举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应该交给市场和企业的职能,全部还给市场和企业。文化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市场消费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竞争中强化自身、发展壮大。政府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到创造环境、制定规划、协调发展和规范监管上来,为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第三节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在完善文化基础设施的前提下,一是深度开发壮苗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对“三七”文化、“铜鼓”文化及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和开发,将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重点打造壮苗文化产业;二是抓住“中国面向东盟开放的桥头堡”、“西部大开发新十年战略”实施的契机,瞄准国际、国内、特别是东南亚市场,大力发展与我市“滇东南沿边开放城市”相匹配的文化产业,初步形成由新闻传媒业、演艺健身业、旅游文化业、特产文化业、民族工艺业等5大产业为主导的文化产业体系。经过5-10年的努力,力争文化产业总产值占GDP的13-15%,达到或超过云南省平均水平。   第四节 建设步骤及目标   根据文山实际,文化产业振兴分二步走:   (一)近期目标:2011年-2015年   围绕衡昆高速公路、富宁港口、南昆铁路复线建设及实施“四纵三横”交通网络通道,建成文蒙、文船、文砚、文马“一小时畅通经济圈”通道经济建设,举全县之力大力发展以壮苗文化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桥头堡”战略中文化产业在全国的知名度;初步建成全国特色鲜明的壮苗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云南省平均水平,即占GDP的比重达到5﹪左右。   (二)远期目标:2016年-2020年   继续集中力量,围绕滇东南中心城市,打造“桥头堡”战略文化产业大品牌,把文山市建成全国特色鲜明的壮苗文化产业基地,形成面向东南亚初具规模的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和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群和产业链。基本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民族文化,社会发展进步相适应,具有文山特色的文化产业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文化产业总产值占GDP的13-15%,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支柱产业。   第四章 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市场化进程为动力,以文化企业为市场主体,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文化产业增加值在我市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5%至7%,使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显着提高,文化消费增加速度快于总消费支出的增加速度;文化产业的就业贡献率显着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增长率快于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率。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格局。   第一节突出开发三大重点文化资源   一、历史民族文化资源   文山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各民族风情习俗、生活劳作、饮食服饰、婚丧节庆、文物古迹等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构成了文山深厚的历史民族文化积淀,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财富。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要围绕文山中心城市聚集效应以及文山籍文化名人的影响,以文学、歌舞、旅游等形式,提升名城、名人效应,提高文山历史文化的知名度和利用率。要依托资源优势,建设一批独具特色、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民族民间工艺品制作基地,要兴建集文化产品、销售和消费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发展基地。   二、三七文化资源   三七是文山独具特色的主导产业,要千方百计提高三七产业的文化内涵,积极推进经济、文化的大融合,加快行业间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支撑,推动产业、企业、产品的文化创新,实现社会生产力新的发展。   三、铜鼓文化资源   不断挖掘铜鼓文化的艺术内涵,提高文山铜鼓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的地位,扩大文山铜鼓影响力。突出铜鼓文化主题,围绕铜鼓文化,创作打造一批具有艺术水准又为大众欢迎的文化艺术产品,提高文化产业的地域特征和品牌效应。   第二节加快培育五大主导文化产业   一、新闻传媒业   发挥中心城市优势,开发广播电视、报业、网络等行业为主的传媒业,传媒业要在继续坚持党的喉舌性质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探索集团化、规模化经营的路子,积极探索各类传媒资源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着力发展网络服务,民族电影译制等符合现代传媒发展潮流的新兴产业。   二、演艺健身业   充分利用地处州府所在地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大演艺、娱乐业资源的整合力度,实现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促进规模经营,不断提升档次和品牌。要以市场运作的经营理念,做大、做强、做活演艺市场。积极承办省内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大力发展健身娱乐、休闲娱乐等产业,延伸体育链、开发建设群众观赏性与参与性的体育市场,加快推进体育职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进程。要通过盘活存量,吸纳社会资金等途径,重组体育馆和体育训练、教学基地。   三、旅游文化业   发挥中心城市优势,依托普者黑国家AAA级风景旅游区、广南坝美“世外桃源”民族生态旅游的龙头带动作用,适时开发老君山森林旅游资源等生态旅游项目,打造壮族文化主题公园、苗族文化主题公园等壮苗文化产业基地。把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有机融合起来,提高文化旅游的综合效益。要注重旅游产品文化元素的注入,提升其文化内涵和经济附加值,使文化旅游具有精品效应和品牌效应。   四、民族手工艺品加工业   站在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高度,以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引进刺绣、民族服饰、银饰品加工、版画等民族手工艺品加工业。努力开拓民族手工艺市场,做活、做大民族手工艺产业。   五、特产文化业   文山生物资源丰富,除三七之外,文山辣椒、草果、八宝贡米、洋荷、八角等特产久负盛名。立足特产资源,建设物流中心,努力打造特产文化发展的新平台,拓宽产业发展路子,增强特产文化内涵,提高特产附加值。   第三节大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发展文化产业,加快行业间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支撑,推动产业、企业、产品的创新,实现社会生产力新的发展。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努力提高消费水平。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及所属人员带头创办和领办文化产业,大力开发城乡文化市场,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加大艺术人才、经营人才和中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重视文化中介机构的培育,充分发挥文化人才的作用。   第四节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   采用多种形式抓好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文化产业人才。建立一支懂文化、善经营、通管理、精技术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尊重文化产业人才,围绕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结合文山市实际,制定文化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和鼓励文化人才开发、创办文化产业的政策,落实引进和激励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尤其要加强本地人才的培养。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允许个人以其拥有的文化品牌、管理经验、创作和科技成果等作价入股。   第五章 项目布局   第一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经过3-5年时间,建设一批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首府中心城市相匹配,“建设云南面向泛珠三角和东盟开放的新高地”战略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提升文山城市文化品位和文化内涵的标志性文化设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振兴创造硬件条件。   文山市文化服务中心。根据文山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应该建设在人流量大,人口较集中的地段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在文山城适当地点,规划建设含综合办公楼、文化馆(含传习馆)、图书馆、市歌舞团排练楼、综合博物馆(含文物管理库房)、市广播电视大楼等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预计占地30亩、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投资15000万元。   电影娱乐城、艺术剧院。“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小厅化、多厅化、多功能化和音响数码立体化数字电影娱乐城,使之成为文山城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市民陶冶情操的重要阵地,经济效益凸现的产业基地。到“十二五”末,具标志性建筑的艺术剧院建成并投入使用,艺术剧院设置规范的排练厅、歌舞厅,可举办、承办各种大型的演出活动。   文山铜鼓研制中心。文山州铜鼓文化历史悠久,现今出土和发现的铜鼓种类齐、数量多,文山是世界铜鼓的发源地之一,为弘扬铜鼓文化,打造铜鼓文化品牌,建设集铜鼓研究、制作、销售为一体的文山州铜鼓研制中心,中心占地20亩。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既可提升文山对外形象,提高文山知名度,又具有文化旅游开发的广阔前景,弥补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不足的缺陷。可通过政府扶持,结合招商引资形式开发建设。   文化广场建设。根据文山城市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改造现有的文化广场,设置露天舞台,增设文化活动设施,增强文化服务功能,提高文化服务能力,在还未建设的城市规划中,围绕我州“历史民族文化”、“三七文化”、“铜鼓文化”,规划建设高品质的主题文化广场,力求达到文化功能配套齐全,文化内涵丰富,具有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成为文山城新的地标。   小西门城楼修复。小西门城楼是我市唯一的古城楼,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重点做好小西门城楼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预计投资158万元。   文化惠民工程。一是将完成10个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任务,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80万元,市级配套20万元;二是将完成5个乡镇文化站、50个村文化活动室、97家农家书屋的建设任务。预计投资86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744万元,县级配套125万元;三是继续开展“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工作,电影放映将覆盖全县137个村民委(含社区),年放映电影1644场次,按每场补助80元计算,年需投入经费131520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专项经费年均8万元,市级补助5万元;四是完成20户以下149个村2048户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250个返盲村村村通工程,663个自然村广播村村响工程,计划投资1599.9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1031.25万元,市级配套568.67万元。   电视台服务提升工程。一是对制作播出编辑管理网络系统升级,对演播室进行提升改造,更新摄像机。计划投资304.41万元;   二是计划配备15个乡镇摄像、编辑设备,培训乡镇通讯员。计划投资75万元;三是配备50千瓦的专用电源。计划投资25万元。   第二节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   文山县属于滇东南岩溶山原区,境内山峦起伏,河谷沟壑纵横,自然旅游资源丰富;少数民族占全市总人口的54.7%,民族风情多姿多彩;文山是中国“三七之乡”,三七文化源远流长;文山具有传统的美食文化基础。虽然目前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但只要深入研究、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宣传工作,文山市文化旅游业必将具有广阔的前景。   老君山森林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老君山是滇东南保存最完好的原始森林,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林区内古木参天、溪流遍布、山形独特多样、马樱花漫山遍野、地热资源丰富,具备发展成5A级旅游区的条件,是我市最具价值的自然旅游资源。产品类型定位为森林观光、休闲度假、生态疗养。建设范围5万亩,旅游服务设施用地100亩。建设内容包括七彩温泉乐园(菖浦潭温泉)、山泉疗养院(含毛坝子温泉)、悬崖云梯、度假山庄、寻宝谷、珍稀木兰园、观景亭、野生动物培养园、缆车索道、游路等。   三岔河旅游区。距文山城4-12公里,景区范围内自然景观优美,集山、水、洞、瀑布、曲流、地下河、田园风光、壮家和傣家村景为一体。选址控制范围5901亩,旅游服务设施用地300亩。建设内容包括瀑布、溶洞、地下河开发;水坝及人工湖建设;星级宾馆及大型会所;生态农业观光及文化体育娱乐;旅游地产开发等。该项目由云南和谐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盘龙山生态农业旅游度假村。项目位于文山城西北20公里处,属于综合类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建设内容为:对盘龙山一带近1万亩荒山和退耕还林地实施生态农业综合开发,设计建设林果观光基地5400亩。拟在绿林中建盖50栋150套花果山别墅山庄、垂钓中心、水上娱乐场所、索道观光、大本营、休闲广场、儿童乐园、餐饮部、民族对歌台、篝火晚会坛等。旅游服务设施用地300亩。   大自然地热谷。该项目位于州府所在地文山城北郊,距文山城9公里。项目北抵白沙坡温泉,南达暮底河大坝下游,东西两侧靠山脚,暮底河从南向北横穿整个规划区。该区通过平文公路与文山城有便捷的交通联系,项目用地432亩,旅游服务设施用地5.9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五星级会议中心,民族文化创作中心,温泉SPA,特色民居民族村等。项目由云南明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目前,前期工作已接近尾声。   底泥现代农业旅游区。项目位于文山市县城东南54公里的底泥村周围,主景为壮乡田园和底泥大箐森林风光。总规划面积8.94平方公里,旅游服务设施用地200亩。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服务区、度假木屋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田园风情体验区等。项目由盘龙山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东山公园扩建。项目策划从东山到罗汉山沿山顶建一条长2.5公里的观景长廊,设观景亭若干,风车若干,以及厕所等相应配套设施。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旅游发展基金500万元,地方自筹100万元。争取在2015年以前建成。   西华公园佛教文化景区建设。重点打造西华公园佛教文化景区和休闲观光区。对西华公园按照寺庙园林的建筑形式和佛教文化特色进行改造建设,展示佛教文化内涵,使西华公园、大兴寺、寿佛寺成为新的旅游文化景区。   文山蚂蝗塘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文山蚂蝗塘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文山城西南部,距离文山城中心10公里,与白沙坡大自然地热谷连为一体。项目占地2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入口形象区、主题公园区、坡地滑翔体验区、卡丁车摩托车运动区、天生桥探险蹦极区、滴灌大棚区、森林别墅休闲区等。项目预计投资14170万元。项目由慧光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已完成可行性研究。   文山庄子田庭院经济示范开发园。文山庄子田庭院经济示范开发园项目,由香港创峰国际投资公司、文山市爱科隆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项目位于文山城东部文砚二级公路旁,距离文山城仅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经济林果和花卉种植、休闲木屋、垂钓中心、野外生存训练、民族对歌、乡村酒家、绿色食品加工厂、生鲜蔬果绿色食品超市、中草药植物园、天然狩猎场、花卉盆景林果木苗基地等。项目占地2220亩,其中鱼塘20亩、荒山1000亩、退耕还林地850亩、旱地300亩、稻田50亩。项目拟投资11034.3万元。   第三节打造壮苗文化产业基地   文山县城开化镇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首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市境内聚居着汉、壮、苗、彝、回、傣等10余个民族,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繁衍生息,创造了灿烂的历史文化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如:稻作文化、铜鼓文化、织染文化、歌圩文化、竹楼文化、芦笙文化等。形成“壮族能歌、苗族爱跳、彝族善舞”的传统习俗和民族特色。抓住“开放的新高地”和打造滇东南中心城市的契机,充分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民族资源,以打造壮苗文化产业基地为目标,将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楚图南文化步行街建设项目。该片区目前由光大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为彰显文山城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的文化内涵,规划从小而全到开化中路国药大厦段,以楚图南故居为品牌,打造集文化、商贸、民俗为一体,的“楚图南文化步行街”.具体内容为:(1)将上条街22号、30号、31号和牛角巷6号、5号、3号、4号民居拓展为楚图南故居各类展室和工作用房。该地段也是老文山过去着名的“三步两座桥”范围,因此在加强楚图南故居的保护时,恢复“三步两座桥”景观,在规划时,按照大气、适用的原则将老文山民居、楚图南书苑、楚图南文化广场统一规划和设计。(2)老军分区大门沿街东到楚图南故居,西至开化中路,可将民族工艺、民族服饰、旅游产品的加工经营规划在此路段,以充分展示文山传统民族文化内涵和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3)围绕稻作文化、铜鼓文化、织染文化、歌圩文化、竹楼文化、芦笙文化、水文化、那文化和火文化等,在适当位置集中规划布置相应的民族风味小吃、民族餐饮、传统民族文化传习馆,使整个文化步行街与东风路步行街共同形成有机的商业片区,成为文山民族文化展示的窗口,旅游购物的天堂。   该项目既属文化产业开发项目,也属于社会文化事业,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投资方式采用招商引资,政府补贴等方式,按照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文化产业有关鼓励优惠政策,预计投资10000-15000万元。   文山壮族文化主题公园建设。该项目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在开化镇选择一个壮族聚居村寨,建设壮族文化主题公园,规划面积88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三七文化生态园(三七种植观赏采摘及壮药栽培);(2)铜鼓文化城(文山铜鼓的展演活动与仿制品销售);(3)珍稀植物园(我州特产珍稀濒危树种的栽培、观赏、科研与销售);(4)壮王庙(塑句町王、侬智高、沙定洲神像,作为宗教、祭祀文化场所);(5)百越民俗生态村(以原汁原味的百越民俗文化生活习俗为主);(6)“三月三”花街“情人节”(展示壮乡男女“对歌择偶”、“歌为媒”,“歌婚、蛋亲、茶恋”等奇风异俗);(7)国际民间山歌文化艺术节(建设赛歌台、歌舞演艺大厅、商务中心,主要举办全球性的国际山歌文化节,汇集天下民歌选手,形成品牌与效应,创造商机,争创外汇);(8)壮族风味美食街(建设餐饮饭店,以壮族的“壮乡花宴”、“三七全席”、“岜夯鸡”、“土司府歌舞宴”、“三七茶艺晚会”等,让中外来宾,一饱口福,流涟忘返);(9)壮族那文化城(建设展览馆,集声、光、电为一体,展示壮族悠久历史、灿烂的稻作文化,创办壮文学校,开展壮学研究);(10)“陇端街”壮剧大戏坛(建设歌舞剧院,每天演出云南四大少数民族剧种之一--壮剧的传统精典剧目,表演原汁原味的原生态歌舞《手巾舞》、《草人舞》、《纸马舞》等,走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之路)。   文山苗族文化园建设。一是通过招商引资在县城周边选择一个苗族聚居,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寨建设苗族文化风俗旅游村,规划面积1000亩。新建广场、苗族古籍展览馆、苗族历史文化长廊、花山场、芦笙文化城、斗鸟场、斗鸡场、斗牛场、服饰加工厂、乐器加工厂、苗族草药铺、苗家酒楼、苗族文化创作园地、园区道路、停车场及观景亭等设施。二是将文山市江花印染厂纳入苗族文化园统一开发建设。开发建设内容包括:印染厂技改扩建为年产民族服装20万套,新建蜡染印花麻布140万米生产线,建设厂房20000平方米。增设展览销售馆。申请麻布原料大麻种植基地,年种植大麻1500亩,形成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和产业群。集中力量打造江花品牌,做大做强苗族服饰产业。   第四节打造新兴文化产业   按照云南省提出的“两强一堡”战略要求和文山地处滇东南枢纽,交通便利的有利条件,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打造新兴文化产业。   滇东南文化传媒开发园区。结合“建设新高地”战略和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把云南建设成我国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精神,建设集商务、文化交流、文化传媒为一体的综合文化产业项目。该项目应选择在人流量大,交通便捷的城市中心地段。结合文山城市规划和改造,项目计划占地500亩。规划建设内容有:图书商城、网络商城、会务中心、健身娱乐中心、老山印象文化旅游开发、保险营销文化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商务演出、商务洽谈、创意筹划、民族工艺品展示、对外文化交流等功能,总投资15000-25000万元。该项目属文化产业开发项目,投资方式采用招商引资,按照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文化产业有关鼓励优惠政策。   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该项目旨在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提升沿边开放水平”精神,和“把云南建设成我国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目标,规划将瞄准未来文化产业发展方向。计划用地300亩,规划在道路交通方便,水电设施齐全的地段。由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市政公共设施,通过“筑巢引凤”的“招商引资”方式,发展我市文化产业,(近期拟引进旅游品开发、电影电视、演出市场、新闻出版等新兴产业),以推动我市现代文化产业发展。   第五节发展演艺娱乐业   组建各种形式的演艺团体,增建演出娱乐场所,建立繁荣有序娱乐市场体系。   组建演艺公司。以将文山市定位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战略新高地的核心区”、“云南省面向泛珠三角经济区和东盟开放的枢纽及滇东南次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为目标,利用地处州府所在地的有利条件,整合演艺资源,联合组建以公益性演出为主的文山市歌舞团和以市场运作的“滇东南演艺公司”(暂定名),挖掘民族文化资源,打造大型民族歌舞节目。演艺公司的演员以州、市歌舞团现有骨干演员为主,其他演员外聘。公司属企业性质,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公司在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局和市文产办的领导下进行行业管理。   市歌舞团内部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对市歌舞团进行内部体制改革,歌舞团现有人员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予以使用,通过改革,搞活演艺团体。   打造大型歌舞节目。集中力量打造一台具有充满壮乡苗岭民族风情的原生态大型民族歌舞节目《壮乡印象》或《苗山彩虹》(暂定名),使之成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舞台精品,并和旅游结合起来,面向市场,通过市场运作,长期展演,产生效益。   培育休闲娱乐业。鼓励发展文化品味高、有特色、大众化的歌舞娱乐酒吧、茶吧等娱乐项目。整合现有的歌舞娱乐场所,在盘龙河相应区域(拟从盘龙体育馆到藤子寨)打造集休闲、娱乐、观赏、游览、酒吧、茶室、水疗、垂钓、演艺为一体的综合休闲区域融入盘龙河景观带。以盘龙体育馆为基础,积极发展健身场馆、竞技表演等健身休闲活动业,培育体育竞技娱乐市场。   第六节发展创意设计产业及广告业   大力推进创意设计业。成立广告经营者协会,推动广告集团化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公司加入文山;每两年举办一次广告设计大赛,以大赛推动广告设计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七节整合信息网络业   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整合文山各种网站资源,促进网站有序建设,打造知名品牌网站;促进网络服务业上规模、上档次,扶持和推进网络服务业的主题化、特色化、连锁化、集团化经营;推进绿色网吧的连锁经营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网培训学校”等网络服务业的发展。   第八节发展文化中介业   大力发展创意策划、典当、拍买、评估、代理、经纪人等文化中介机构,鼓励兴办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文化传媒公司,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传媒公司跨地区兼并或者设立分支结构,积极引进省内外创意公司来文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形成一个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行规范、接轨国际的现代中介体系。   第九节加强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建设   一、以挖掘、加工、提炼创作出具有文山地方特色的歌曲、舞蹈、戏剧、曲艺、小品、器乐和文学、摄影、美术、根雕等作品展示的文化艺术精品工程;   二、以宣传文山为主要内容的《毛泽东与柯仲平》(上、下集)、《楚图南》、《南疆英豪项崇周》、《壮族英雄侬智高》、《末代土司传奇》、《神药三七花》等电影、电视连续剧、专题片及新闻、消息、评论、广播剧等精品创作;   三、以球类、武术、风筝、耍龙、射箭、赛马、斗牛等民族体育为主,培育运动队伍,开展竞赛活动,建设民族体育精品工程;   四、编辑出版壮苗文化系列丛书;   五、设立文化精品工程奖励基金。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振兴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一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结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文山市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及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第二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文化发展的政策法规   一、落实《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出台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制定的《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国家和省制定的一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地方财政在继续增加对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对文化事业特别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扶持力度。调整政府文化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   二、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等文化经济政策,放宽文化投资领域,除国家明确限制外,均向社会资本开放。将民营文化企业和民办文化项目统一纳入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费减免、财政扶持、投融资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成果评奖等方面与公有文化单位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各界设立各种文化发展基金,资助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经营公益性文化事业。   第三节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出台《文山市文化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对原有的文化体制进行改革,要突破旧有观念的桎梏,大力推进体制和机制的创新。通过改革打造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培育文化市场竞争主体,做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节建立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   市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投入、社会筹集、鼓励捐赠等多种渠道,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等;扶持重点民办文化设施和产业项目。文化产业的技改项目贴息,享受工业企业的有关政策。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200万元作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扶持文化产业,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编制等工作。   第五节给予文化产业税收优惠   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开办的文化企业,享受国家和省州扶持文化企业的优惠政策。对文化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允许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在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或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内扣除。   第六节给予文化建设土地扶持政策   在符合城市规划不改变土地批准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国有文化企业或单位在其原用地范围内自行提高土地利用率。文化企事业单位依法以出让、租赁、合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规定年限内可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用地由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划拨供地并优先安排,相关的规费按规定的下限收取。   第七节完善文化产业准入制度   对新办文化企业和文化经营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民办文化企业在工商登记、土地征用、规费减免、财政扶持、投融资以及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成果评奖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   第八节建立和完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和选拔机制   制定《文山市文化人才引进培训管理办法》。通过提供良好的事业环境和施展才能的舞台,培养优秀人才,实现优秀文化人才的本土化。支持、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与大专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改进人才管理和用人制度,建立规范的人才有偿转让和自由流动机制;允许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取得报酬;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创办文化企业,鼓励文化人才持有本企业股份及技术入股,参与利润分配。   第九节  创新职能完善政策,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一、市、乡(镇)政府要从“办文化”转变为“管文化”,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要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三、要认真贯彻执行《文山州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充分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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