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是文化建设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奋力建设文化强省,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纲要。   序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湖北文化资源富集,文化积淀厚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对于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大意义。   “十一五”时期,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创了文化建设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广泛普及,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干部群众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文化实力不断增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日益活跃,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市场不断繁荣;文化“走出去”步伐逐步加快,湖北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面向未来,湖北文化改革发展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区域综合实力竞争日趋激烈,提升文化软实力的任务更加紧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任务更加紧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文化与经济、科技融合加深,推动文化跨越式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现代传播技术广泛运用,文化消费方式日益多样,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任务更加紧迫。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文化发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还不高,束缚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还一定程度地存在,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存在诸多不适应,保障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还未完全到位。必须牢牢抓住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把湖北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强大的文化力量、转化为文化产品、转化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创新创造激发湖北文化发展活力,推动湖北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   一、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湖北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与中部地区重要战略支点相适应的文化强省,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方针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推动湖北文化“走出去”,不断增强文化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力促进文化科学发展;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大量涌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城乡居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省生产总值的增幅,高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幅,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升,成为全省重要支柱产业;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一流文化人才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到2015年,湖北文化整体实力力争领先中部,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学风推动学习、专题解决问题、成果检验效果,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先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健全省市县理论宣讲网络,构建理论宣讲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   构筑“精神高地”。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群众。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省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国防教育,组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打牢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紧密联系党的历史,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联系湖北跨越式发展实际,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规律和基本经验,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内涵外延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组建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扶持一批研究基地和宣传阵地,推出一批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加强重点社科理论期刊建设,建设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名刊。加大对社科出版阵地的支持力度,扶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的出版。   理论武装工程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开展面向基层的理论宣讲活动。编著“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百题问答”系列丛书。开展“送理论下基层”、社科普及周、“湖北省社科专家决策咨询团市县行活动”。开展湖北基层思想文化状况系列调查,打造“感知基层”等工作品牌。组织“神农杯”优秀宣讲报告、优秀宣传员评选活动。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立健全各级干部理论学习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机制,编写出版《湖北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丛书》,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强化理论阵地: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实践基地。重点扶持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湖北发展问题”等专题研究。打造“楚天舒”、“湖北发展高层论坛”等品牌。加强《江汉论坛》、《湖北社会科学》、《理论月刊》、《学习月刊》、《湖北社会科学报》、《学习与实践》、湖北社会科学网、湖北理论信息网建设。办好《成果要报》、《领导参阅》、《理论动态参考》、《要文摘报》等。(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广泛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和行为规范。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拓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加强企业、社区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推进省级以上爱国主义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空间。以评选湖北美德少年为载体,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命名表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健全学校、家庭、社区紧密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在全省建设50个左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和500个左右乡村学校少年宫。建立完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网络体系建设,设立并丰富廉政书柜,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进模范、知识分子、社会公众人物、新社会阶层等重点人群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特殊作用,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三)深入推进“文明湖北”建设   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面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文明城市群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大别山试验区文明示范创建。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提升湖北文明形象。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征信系统,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连线联片推进文明新村创建。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创建表彰奖励机制,力争“十二五”期末,使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2-3个全国文明城市、一批示范性强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200个以上省级文明乡镇、5000个以上的文明新村试点村。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城市注册志愿者达到常住人口6%以上。办好中国社区网,支持社区志愿服务全国联络总站开展各项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注册、管理、运行、奖励机制,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人人为社会的良好氛围。   “文明湖北”建设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程:“十二五”期间,分期分批推进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比照国家免费开放政策,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市(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步实行免费开放。   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全省50%以上的大中城市、城区、县城建成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和文明县城。在全省建设一批示范性强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风景旅游区和工业园区,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公共场所文明示范区域和一批文明示范社区,在各市县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城市景观路和商业街。   乡风文明建设工程:县级以上文明新村达到20%,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市场达到30%,镇以上文明户达10%。   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全省80%的大中城市、城区、县城的荧屏声频、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健康有序。建成一批文明网吧,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连锁网吧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在乡镇、村建设一批公益性的绿色上网场所;建成一批文明网站,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三、繁荣文化事业   (一)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推动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实施学术精品扶助战略,打造学术精品。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出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建立推进理论联系实际的机制,在农村、企业、社区建立若干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实践基地,为社科工作者搭建科研教学、考察调研的平台,实施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到实际工作部门和基层挂职锻炼制度。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和省委重大调研成果奖、省政府发展研究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的导向作用,资助和重奖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应用性成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和决策咨询制度,建立决策咨询专家库,建立应用性成果直达党政决策机关的“绿色通道”。加大哲学社会科学新理论、新观点、新成果的传播推介力度,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率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力量的优化整合。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资源整合机制,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攻关机制、学术交流机制,发挥研究学会功能,推动社科研究机构与党政部门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社会化和市场化机制,鼓励社科研究机构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偿科研服务。理顺社科类社团管理体制,引导各类民间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健康发展。   建设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探索新形势下构筑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高地的新途径、新机制,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广泛吸纳海内外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立重大项目招标制度,形成科学的人才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造一批优秀学术团队。加大对社科名家的表彰宣传力度;加大创新咨询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理论骨干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批青年社科骨干;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重视实践工作部门理论骨干的培养,定期组织对各类理论骨干的培训;注重加强老专家队伍建设,发挥好老专家的作用。   建立稳定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经费、省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事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研究项目和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荆楚文化具有重大价值的研究项目。   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工程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财经大辞典(新编)》、《湖北社科学术成果文库》、《太平天国财政资料汇编》、《民间文书》系列丛书、《国家形象传播》、《湖北省情》、《三农中国》丛书、《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年度报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文库》等。组织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研究、“湖北思想库课题”研究等。   文化建设研究:编辑出版《荆楚全书》、《中国图书文化史》、《中国美学史》、《湖北文物典藏精华》、《湖北文学通史》、《汉水文化史》、《长江文库》、《荆楚文化源与流》等,组织楚文化“五大系列”研究(即文献研究系列、考古研究系列、地域史和专门史系列、重大课题研究系列、文艺精品创作系列),出版《世纪楚学》丛书、《楚学论丛》系列学术文集等。   理论骨干与重点人才培养:每年重点培养20名青年社科骨干,每年培训300名宣讲骨干,每年培训1000名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   (二)壮大新闻出版事业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彰显社会主流和本质。推动重大主题宣传创新,发挥主流媒体导向作用,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创新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立湖北省舆情应急指挥中心,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网站和重要出版社建设,推进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之声、荆楚网等主流媒体创新,做大做强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等,形成多媒体经营、跨地区发展的大型集团。优化媒体结构,不断提升主报、主刊发行量,扩大覆盖面,打造一批党报党刊和都市类报刊品牌,努力把湖北日报办成“中部第一、全国一流”的省级党报。强化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龙头地位,推进频道专业化、栏目精品化、节目大众化,打造若干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强势频道。支持湖北卫视以“立足湖北、中部窗口、全国一流、国际影响”为目标,在新一轮发展中进入全国强势省级卫视行列;巩固提升湖北之声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办好垄上电视频道,服务“三农”;创办湖北少儿频道。培育2-3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出版社,形成一批全国知名的出版品牌。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提升舆论引导水平、技术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品牌栏目(频道)。   加强新闻精品生产。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不断推出更好更多的新闻作品。开展创“五名”(名专栏、名专刊、名专题、名评论、名作品)、拍“四片”(优秀纪录片、政论片、文献片、科教片)、争“三奖”(中国新闻奖、中国优秀新闻人物奖、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活动,以卓有成效的新闻宣传和大量精品力作,凝聚起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力量。   强化新闻媒体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加强对都市类报刊的调控和管理,加强对子报子刊、期刊图书的管理,提升格调和品位。完善媒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舆论动态的机制,促进舆论引导工作常态化。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新闻阅评工作。充分发挥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完善自律机制,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坚守职业道德,杜绝虚假新闻。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新闻媒体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传媒阵地: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之声、楚天都市报、知音杂志、特别关注杂志、今古传奇杂志、支点杂志、荆楚网、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长江日报、襄阳日报、三峡日报、黄石日报、十堰日报、荆州日报、荆门日报、长江网、汉网、武汉广电网等。   打造一批名牌栏目:湖北日报《记者走基层》,湖北卫视《湖北新闻》、《长江新闻号》,湖北之声《焦点时刻》,湖北经济频道《大民生》,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新闻360》系列,楚天交通广播电台《的哥乐园》,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长江日报《长江评论》,湖北广播电视台与荆州电视台“垄上频道”等。   扶持一批重点项目:省广播电视基地建设、数字报刊建设、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高清化、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基础工程、省广播电视综合监测平台建设工程等。   市州新闻媒体重点建设项目:长江传媒大厦、长江快递网络终端、武汉广电新媒体业务技术服务应用平台、武汉广电综合演艺场馆,黄石东楚传媒中心,十堰日报传媒大厦,中国地市报信息资源平台及宜昌LED联播网,孝感日报传媒产业园,荆门市广播影视传媒中心,咸宁传媒大厦,随州市广播影视传媒中心,恩施州传媒中心,仙桃市广电中心,潜江传媒中心,神农架广电传媒中心等。   (三)繁荣文化艺术   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跨部门项目合作,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建设省广播电视基地、省图书馆新馆、省博物馆三期、荆楚文苑、湖北文学馆、湖北戏剧牡丹园等重点文化工程。加强市州“三馆”(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和县级“两馆”(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美术馆、音乐厅。全省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力争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支持文物大县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专题博物馆及民间博物馆建设。加大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拓展投资渠道。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支持大别山区、武陵山区等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重点惠民工程建设力度。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全省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工程进行普查,科学规划,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开展文化先进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全面实现20户以下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并向“户户通”延伸,力争实现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全覆盖。全省90%以上行政村实现有线广播电视光缆联网,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达到1000万户左右,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三网融合”为基础,大力推进广电、电信双向进入业务,建立省、市、县、乡、村间高效传输通道,实现文化信息资源进村入户。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年数字资源加工量达到500GB,年服务人次达到1亿以上。   农村电影放映:继续配备流动电影放映车和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普及数字化流动放映,提高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更新、维修等售后服务水平和质量,全省农村电影放映能力达到年32万场以上。   农家书屋建设:2012年基本完成全省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力争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创造良好阅读环境。   数字图书馆建设:建立湖北数字图书馆服务门户,在线存储能力不小于150TB,提供揭示性书目信息不低于500万条,电子图书不低于50万种,电子报刊不低于12000种。2015年前完成覆盖全省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虚拟网建设。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市州重大公共文化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品种和内容。引导公益性文化单位面向基层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继续做好流动舞台车、电影放映车、图书车等配送和利用工作。鼓励和吸引文化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增加公共文化服务总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推进全省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阵地免费向社会开放。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村镇文化、家庭文化。办好湖北艺术节、中国社区网络春晚、农民春晚,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家庭读书看报难、听广播看电视难、看电影看演出难等问题。组织重大节日、重要纪念日的群众文化活动。承办好第二届中国歌剧节等全国性文艺活动。鼓励各类文化企业、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开展文化志愿服务。落实《湖北省“一县一品”文化品牌创建实施办法(试行)》,推出10个左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县域文化品牌。   加强文化产品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普通群众为对象的创作导向,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大文艺创作资金扶持力度,出台湖北重点影视剧(动漫)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公益性电视文艺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湖北省长篇小说创作扶持计划,湖北省女作家群、青年作家群、农民作家群创作扶持计划以及湖北优秀少儿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计划等,加大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创作的支持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出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艺精品,打造“荆楚文化长江系”品牌。鼓励创作原创性文艺作品,支持《长江文艺》等原创性文学期刊发展,鼓励知名文艺家设立创作室和流动工作站。加强文艺产品的宣传营销,利用文化博览会、项目洽谈会等平台推介优秀文艺作品,提高优秀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改进文艺评奖办法,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全国和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湖北省屈原文艺奖、楚天文华奖的表彰激励作用,多出精品力作。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倡导主流价值,引领创作导向,抵制低俗之风。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研究、保护和维修力度,加大对各类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好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过程中发现的优秀历史文化建筑、遗址、革命旧址及文物,加快建设历史文化旅游街区,打造湖北旅游名街。建设好国家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中山舰旅游区等工程。引导规范民间收藏,保护和利用好民间文物。保护湖北古籍。强化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预防性文物保护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对近现代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标准及保护规划,制定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继续推进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建设。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中国旅游日,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讲座、论坛及咨询服务。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大遗址保护:重点保护荆州片区楚纪南城遗址、熊家冢、纪山楚墓群遗址、龙湾遗址、盘龙城遗址、屈家岭遗址、石家河遗址等,拓展保护黄石工业遗址片区、铜录山遗址、擂鼓墩遗址、建始直立人遗址、郧县学堂梁子(郧县人)遗址、郧县大丰仓遗址等。   重点工程文物保护:加强三峡工程湖北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引江济汉工程等的文物保护。   抢救性文物保护:加强襄阳“古隆中”、鄂州观音阁、黄冈东坡赤壁、四祖寺塔、大水井古建筑群、茨河承恩寺、仙佛寺石窟等列入国家规划的29项抢救性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加强钟祥等地的历史文化名镇抢救性保护,加强昭君文化园、秭归凤凰山文物景区和巴东狮子包民俗文化公园建设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命名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或传习所,建立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国土家山寨文化保护项目;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工程。   古籍保护:建立全省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建立《省级珍贵古籍名录》;命名一批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编纂《中华古籍总目湖北卷》,逐步修复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和濒危古籍。   (四)推进网络文化建设   实施互联网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办好湖北省网络文化节,鼓励创作生产适合在网上传播的文学、影视、娱乐等网络文化产品。支持各类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商业网站加快发展,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网站。发展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   加强互联网的运用和管理。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就业培训与指导、电子商务、招商引资、交通安全、健康保健、金融理财等服务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有效运用互联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积极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清理整顿有害信息专项行动、防范和杜绝网上虚假新闻信息专项活动。加强社交网络、微博客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形成共建共享的网上精神家园。加快网站从业人员资质认证体系建设,推动网站新闻编辑资质认证工作。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省网络文化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动全省互联网业界加强自律,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增强网站的公信力。   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组织网上正面宣传,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倡导党政干部、专业骨干上网发声,着力优化网民结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凝聚民心。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工作。深入研究网络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网上引导的时机、节奏和重点,不断增强网上舆论引导的亲和力、感染力。   网络文化建设工程文化精品数字化、网络化工程:支持数字城市、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景区建设,抓好武汉“网络文化五城”、“宜昌城市对外表达系统”、“虚拟武当”等数字化建设。   网络文化优秀作品生产、传播工程:扶持网络文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生产创作具有湖北特色的网络文化精品,力争五年内我省网络小说年出版量达到100部。推动文化精品网络传播。   网络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湖北民生微博服务厅”、“湖北政务微博发布厅”项目建设,创办包括文化、金融、教育、科技、劳动就业、交通安全、健康保健、社保医保在内的更多网上民生服务专题专栏。   文明网站建设工程:开展“文明上网、文明办网、文明用网”系列公益活动。评选表彰全省文明网站,支持荆楚网全国文明网站创建。   (五)加强对外交流与传播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湖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重点围绕鄂港粤(珠三角地区)经贸洽谈会、鄂沪(长三角地区)经贸洽谈会、鄂京津(环渤海地区)经贸洽谈会等大型活动组织对外宣传。支持省内主流媒体到海外落地,加强与境外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稳定、通畅的对外交流渠道。抓住国家建设国际传播力的机遇,在中央涉外媒体、境外重点媒体搭建一批湖北窗口。定期举办媒体高层对话互访活动,每年邀请外国友好主流媒体、海外华文媒体、港澳台媒体、中央涉外媒体、各兄弟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团来湖北采风采访。借助各种文化交流平台,组织荆楚精品剧目海外展演活动,办好海外湖北文化周、湖北电视电影周等活动,推动湖北优秀剧节目、优秀出版物、优秀艺术品、优秀影视节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走出去”,提升湖北文化的对外影响力。制作反映湖北历史文化和现代风貌的对外宣传品,建设“灵秀湖北”图片库。   对外宣传项目重大文化博览交易项目: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华中图书交易会、中国中部馆藏图书订货会、华中旅游博览会等。   重大文化节庆项目:湖北网络文化节、湖北艺术节、湖北美术节、中国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中国武汉国际旅游节、中国武汉国际渡江节、珞珈金秋国际文化节、中国黄石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中国黄石国际乒乓节、中国襄阳诸葛亮文化旅游节、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中国武当国际旅游节、中国孝感孝文化艺术节、中国咸宁温泉文化旅游节、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恩施土家族女儿会、神农架国际生态文化旅游节等。   重点外宣品生产项目:“六个一”:一本宣传折页、一本宣传画册、一本精品书、一张形象宣传光盘、一部经典影视剧、一套特色文化纪念品。   对外传播阵地建设项目:与海外主要华文媒体、国外主流媒体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定期举办媒体高层对话互动活动,组织“全国网络媒体记者湖北行”活动。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之声、荆楚网等开办一批对外窗口栏目,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名频道、名栏目。   四、发展文化产业   (一)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区,将武汉打造成中部地区重要的文化中心,形成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支撑的文化发展空间布局。促进各种文化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突出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聚集效应。重点建设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生态文化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二)大力扶持传统文化产业   新闻出版业。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和品牌建设战略,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知音集团为龙头,以提升出版企业内容生产供应能力和内容服务经营水平为着力点,以数字化转型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出版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抓好“百万报刊”工程,推动重点报刊品牌建设,提升我省报刊的产业规模和实力。实施市州报业发展工程,做大做强长江日报、襄阳日报、三峡日报、黄石日报、十堰日报、荆州日报、荆门日报等一批市州报业集团。   广播影视业。加大对内容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抓好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的创作生产,推进移动新媒体、新业务的内容生产。推进数字网络服务产业,抓好“三网融合”工作,开展好有线电视基本业务和增值业务。振兴电影发行放映产业,推进中小城市影院建设,力争2015年前每个县级市至少拥有一家数字多厅影院。   印刷复制业。加快推进技术创新,鼓励应用数字、网络技术改造现有印刷业,加大印刷高新技术、装备以及先进工艺的引进和开发力度,发展数字印刷。建立完善基于网络的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印刷电子商务系统,推进印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工作。加快发展绿色印刷,实施绿色环保印刷体系建设工程。力争“十二五”期末建成1—2个国家级印刷示范基地,把武汉建成全国区域性印刷中心。   文娱演出业。大力培育演出市场主体,引入社会投资,整合艺术院团及演出场所资源,引导演出业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建立武汉城市圈演出联盟、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演出联盟,推动中三角演艺联盟建设,打造演艺剧目创作生产、营销推介、演出场所等完整的产业链。支持和引导国有演出单位引进社会资本,改造传统的文艺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加强营销推广和产品经营。开辟“荆楚演艺在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广告业。推动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经营,完善广告产业链,培育广告产业集群。建设湖北广告创意产业园区,积极培植广告骨干企业。力争“十二五”期末培育一批大型广告企业集团,建设1-2个国家级广告创意产业示范园区、3-5个省级广告示范园区和1个省级广告人才培训实践基地。   文化旅游业。推动文化与旅游业融合,为文化产业延伸创造市场空间,力争建设20个特色文化旅游区。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把我省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旅游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文化品牌,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三)积极培植新兴文化产业   推进文化科技创新。依托我省丰富的科教文化资源和技术创新基础,选择文化领域需求迫切、影响面大、带动性强的发展方向,抓住一批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课题,组织技术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文化装备制造业,提升出版、印刷、影视、演艺、动漫、网络等重点领域关键装备的技术水平。重点研究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内容集成制作、新媒体内容资源管理与搜索、基于融合网络的文化传播与终端展示等技术。加强高科技文化内容的生产,开发文化科技融合产品,打造文化科技龙头产业,做大文化科技产业集群,创新文化商业模式,形成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产业优势。   扶持壮大动漫产业。扶植具有荆楚文化和湖北地域特色的原创动漫产业,拓展动漫产业链。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扶持武汉及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建立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建立湖北动漫游戏产业投融资平台,加大动漫产业整合力度,培育一批动漫龙头企业。力争“十二五”期末打造2个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动漫企业,培育3个以上具有较高市场价值的动漫品牌,原创精品生产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四)着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转企改制、做强做大,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实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壮大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新的文化市场主体,建设一批新的文化产业项目,推动我省文化市场主体数量增多、规模增大、实力增强。加强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推动一批文化企业上市,储备一批重点后备上市文化企业。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文化企业达到25万家,其中,规模以上的文化企业1000家,销售收入过5亿的文化企业50家,资产和销售收入过百亿的文化企业5家。   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国有文化单位:支持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湖北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知音传媒股份公司、今古传奇传媒有限公司、湖北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武汉出版集团公司、武钢艺术团、武汉电信文工团、武汉邮政艺术团等做大做强,推进省市电影公司及银兴院线和天河院线整合重组、省市高校出版发行资源整合、全省中小学教育出版发行资源整合,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   民营文化企业:支持江通动画公司(重点支持江通光谷国际动漫产业中心项目)、卓尔控股有限公司(重点支持武汉客厅项目)、武汉彩峰数码快速图文输出有限公司(重点支持武汉数码印刷基地都市工业园区项目)、武汉艾立卡电子有限公司(重点支持艾立卡文化产业园项目)、武汉华炫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北盛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汉玛雅动漫有限公司、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传神技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盘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丰太木兰天池旅游有限公司、武汉银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汉超玩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拇指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做大做强。(五)合理优化文化园区布局   注重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打造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工程,建设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湖北影视基地(影视产业园)、湖北广告创意产业园、华中印刷包装物流产业园、楚天传媒与文化创意产业园、传奇文化产业园、知音动漫创意基地等重大项目以及江通动画产业园、武汉华侨城东湖欢乐谷等文化园区。   市州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武汉市:长江传媒产业园、两湖两岸文化演示街区、汉阳造文化创意产业园、洪山创意大道、昙华林艺术村、谭鑫培文化园、武汉东创研发设计创意园、武汉大学珞珈创意产业园、中山舰文化产业园、武汉新工厂设计产业园。   黄石市: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东楚传媒文化产业园、黄金山矿冶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发展观光旅游、影视剧拍摄、休闲度假等)。   十堰市:十堰传媒产业园(重点建设文化传媒中心、动漫游戏制作基地、影视文化城、文化会展中心等)、天河七夕文化产业园(重点建设七夕文化民俗村、世界婚博园等)。   襄阳市:文化襄阳全域规划、襄阳米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建设米芾文化艺术会馆、书法艺术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园等)、襄阳传媒产业园(重点建设新闻传媒中心、会展中心、文化培训中心、图书音像出版发行市场等)。   宜昌市:三峡文化园(重点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三国文化展示园、民俗文化体验园、数字动漫园等)、巴土文化产业园。   荆州市:文化壮腰系列工程、湖北垄上行生态文化园(重点建设传媒文化创意区、现代农业观光区、农耕文化展示区、休闲度假区等)、荆州关公文化园。   荆门市:明文化主题公园(重点建设明文化园、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群落等)、荆门日报传媒集团产业园、荆门广播影视文化传媒集团产业园、荆门市生态运动文化产业园。   鄂州市:鄂州市传媒创意产业园(重点建设报业集团、印务产业园、围棋院等)。   孝感市:华中印刷产业园(重点发展包装印刷、物流配送、创意设计等)、中华敬老园。   黄冈市:黄冈名人园、李时珍健康文化产业园(重点发展健康文化旅游、中医药文化产业等)、黄梅禅文化产业园。   咸宁市:向阳湖文化中心景区(重点发展特色文化、观光农业、生态休闲等)。   随州市: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建设编钟文化园、古文物复制基地、数字创意基地、文化娱乐基地等)。   恩施州:恩施·中国女儿城(重点建设土家女儿会文化广场、武陵山民族印象馆、土苗风情园、土苗演艺馆、武陵山会展中心等)、恩施龙洞河体育休闲主题公园、咸丰县唐崖土司城民族文化产业园(重点建设土司博物馆、土司皇城遗址等)。   仙桃市:江汉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培训等)。   天门市:陆羽故里园(重点建设一廊、六馆、六湖、十桥)。   潜江市:曹禺文化产业园(重点建设梅苑、曹禺祖居博物馆、中国剧协曹禺剧本奖创作基地、梅花奖艺术交流中心、曹禺大剧院等)。   神农架林区:生态影视城(重点建设影视拍摄园、神农文化园、野人生态园等)。   五、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推动新闻媒体宣传与经营两分开,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加快市、县电影院线建设,推进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积极推进各级各类院线整合和出版发行资源整合。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国有文化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职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推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评估、监测、考核体系,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和改进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资金参与文化建设   积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放宽文化事业准入标准,推行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和活动的公开招标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发农村文化市场。鼓励高校、机关、企业免费对外开放文化基础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参与文化事业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文化事业建设格局。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项目建设市场化,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三)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   顺应国家扩大内需战略,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和审美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充分挖掘和释放全省文化消费的巨大潜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文化消费理念,鼓励和引导群众合理进行文化消费活动。不断提高文化供给质量和水平,培育文化消费热点,拓展文化消费领域,引导文化消费习惯。以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基层农村群众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的文化消费补贴政策,形成良好的文化消费预期,增强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能力。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四)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在政府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割的传统市场格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以省内大中城市为重点,加强图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电影电视等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发挥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区域专业市场的主导和辐射作用,发展各类文化服务,培育资源、人才、信息、技术、版权等要素市场,建立健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积极发展经纪、代理、评估、担保、拍卖、咨询等文化中介机构,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完善行业管理,推进文化领域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招商平台和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文化资产监管平台。加快文化与金融融合,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设立投资基金,成立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公司和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推动文化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文化改革发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查考核。要把文化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各地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掌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宣传文化内容的终审权、对主要负责同志的任免权,牢牢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主动权。各级党委要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制定规划、推进改革、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党委宣传部门要深入研究文化改革发展的特点、规律和趋势,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加强具体指导。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有力支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要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培训的内容。社会各方面都要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各行各业和各单位都要重视并搞好自身文化建设。   (二)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学风、文风、新闻采编作风、文艺创作作风等“五风”建设,加快构建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打造荆楚文化人才高地。   加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造就一支讲政治、懂文化、善管理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实施宣传系统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养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宣传文化人才复合能力提升工程,每年从宣传系统选派一批干部到经济部门和基层挂职锻炼。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   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实施“湖北文化名家工程”和“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高层次的文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造就一批知名文化大师。加强专业文化工作队伍、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抓紧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充实、优化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县级党委宣传部门按一定比例配备主任科员,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配齐配强专职宣传委员、宣传干事,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专职人员,选配城镇社区、农村行政村宣传文化工作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专管文化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健全企业、高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机构。加大农村等基层文化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制定实施基层宣传文化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鼓励有专长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宣传文化工作。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建立民间特殊人才特殊津贴制度,探索民间特殊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实施办法,培养一批乡土艺术家、民间艺术传人等特殊文化人才。建设基层文化人才信息库。   建立完善文化人才的培训、引进、激励机制。制定实施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将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才、民间文化人才等纳入培训范围,5年内分级分批将全省各类宣传文化人才基本轮训一遍。加大各类高端文化人才和急需紧缺文化人才的引进力度,将引进海外高端文化人才纳入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享受同等待遇,给予优惠政策。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纳入相应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完善文化领域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省级荣誉制度和青年文化人才表彰制度,对在文艺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艺工作者授予“突出贡献艺术家”称号;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每两年组织一次“荆楚社科名家”评选。制定湖北省优秀文化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设立湖北省优秀文化人才奖励专项资金。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宣传文化人才复合能力提升工程:选拔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岗位;建设一批覆盖全省的文化人才培养基地,5年内将全省宣传文化干部基本轮训一遍;每年选派一批干部到经济部门和基层挂职锻炼。   宣传文化系统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培养省、市文化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文化工作的县市党政班子成员后备人选为重点,造就一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领域的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经营型优秀年轻干部,“十二五”期间,省、市、县三级选拔培养对象共约3500名。   湖北文化名家工程:到2020年,遴选200名左右“湖北文化名家成就”人选、“湖北文化名家成长”人选;遴选200名左右“湖北民间文化大师成就”人选、“湖北民间文化大师成长”人选。“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每3年组织一次文艺、理论、新闻出版、经营管理、技术类人才申报和评选,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文化人才。   高端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引进一批高端文化人才和急需紧缺文化人才,造就一批文化名人和文化大师。   (三)完善落实配套政策   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经济实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十二五”时期公共财政的文化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时期,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经费保障投入,优先安排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需经费,扶持公共文化机构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投入。依法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使用。逐年稳步增加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扶持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等文化专项资(基)金的额度。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转变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对已有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进行修订或延续。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对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落实公益性文化单位消耗水、电、气执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的政策。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政策,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健全文化贸易促进政策。加大已有支持文化对外贸易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完善文化出口审批和收汇管理,加大资金补助、税收减免、出口奖励力度。扶持原创性的、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   (四)加强法制保障   加强文化立法,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完善文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部门对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实现文化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深入开展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五)实施步骤   组织实施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关系,促进文化又好又快发展。要正确把握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等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相应工作措施。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文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要建立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文化建设工作目标考评细则。省委、省政府定期对各地文化建设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对本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中期评估。本纲要中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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