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长春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   前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市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积极推进先进文化建设,提高城乡群众道德文明素质,强化智力支撑体系,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彰显城市文化魅力,打造富有长春特色的文化品牌,不断提高城市“软实力”。市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进一步提出,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推进科教文化城建设步伐。着力推进大文化建设,突出放大汽车文化、电影文化、雕塑文化在全国的影响力。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包含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大方面,文化事业是社会的重要公益事业之一,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主体行为表现为非盈利;文化产业是以产业运行方式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的文化经济活动。   规划依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长春市未来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8—2012年)》、《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属相关部门专题规划。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可参照指标。   规划内容:本规划包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部分内容。主要涵盖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现代传媒、社会文化、旅游会展、教育培训、数字创意、民间艺术和体育健身等领域。   规划范围:覆盖长春市城乡的行政区域。   规划期限:2008—2012年。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我市文化发展现状   长春文化内涵丰富,是吉林省省会,是清朝“长春厅”设治地,是我国著名的“粮仓”和“森林城”,因新中国“汽车工业的长子”和“电影事业的摇篮”的美名声播海外。长春文化优势突出,是名副其实的“科教文化城”。2007年,全市拥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6所,在校学生33.1万人;拥有独立科研机构102个,两院院士30名,是全国智力密集型城市之一。长春文化特色鲜明,汽车文化、电影文化、雕塑文化、生态文化及记录日本侵华历史的警示文化和反映民族民俗演进历程的移民文化、萨满文化、黄龙府文化交相辉映、异彩纷呈。全市拥有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个国家级先进文化县,4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8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6处古文化遗址。独特的人文资源,丰厚的文化积淀,奠定了我市文化发展的坚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使我市文化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近年来,不断加大文化建设投资力度,省市相继投资近30亿元,新建、扩建了省广电中心、速滑馆、市图书馆、伪满皇宫博物院、全民健身中心等多项文化设施;各种文化精品不断涌现,广播剧《“小巷总理”谭竹青》、电视剧《问鼎长天》、电影《小巷总理》、评剧《三嫂》、歌曲《亚洲之星》、图书《现代汉语成语词典》、《信息与网络技术》、黄龙戏《兀术与鹰格》、《恩怨长山屯》等40多部文艺作品获得国内外大奖;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文化旅游、文化娱乐、文艺演出、体育健身等活动形成了庞大的消费市场;影视、图书、音像等市场发展势头迅猛;会展、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业态有望形成一批新的产业群。截止2007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事业机构207个,公共图书馆13个,各类博物馆5个,各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12个,乡镇文化站123个,百万人口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15个,公益性文化设施总面积近20万平方米。全市拥有独立核算的文化产业单位1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文化产业增加值7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71%。   目前,我市文化建设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内文化发达城市尚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城乡文化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亟待健全,文化产业规模不大,文艺作品、文化知名品牌不多、影响力不强,缺乏有竞争力的大型文化骨干企业和领军人物。   (二)我市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文化发展面临难得机遇   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经具备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现实条件。2007年,我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4000美元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811元,比上年增长12.8%,人均消费10217元,比上年增加15%,其中,文化消费比上年增长20%。这表明,广大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需求日益旺盛,我市城镇居民消费中注重自身发展和精神享受的比重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   2.文化发展受到来自国内外的挑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调整文化政策,在“知识经济高地”进行战略竞争的同时,又在“文化经济高地”展开了新一轮竞争与博弈,美国的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高达27%,日本超过22%。在这个大背景下,国内经济发达省市纷纷制订和实施本地文化发展战略,文化发展出现前所未有的势头。据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5123亿元,约占当年GDP的2.45%,2007年深圳、南京和沈阳等副省级城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分别达6.8%、5.61%和4.15%,有的已形成了当地的支柱产业,对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以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创新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推进改革、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以政府为主导繁荣文化事业,以市场为主导发展文化产业,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共同致力文化发展,努力打造长春特色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发挥经济对文化的支撑、支持作用,注重文化对经济的引领和助推作用,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统筹。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能力;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文化产业,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繁荣文化市场,推动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弘扬主旋律,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充分认识文化产品的产业属性和娱乐消费功能,提高文化竞争力。   ——改革创新和继承借鉴相衔接。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破除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合理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广泛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成果,不断增强文化创新能力。   ——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兼顾。统筹发展城乡文化与区域文化,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在不断提高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文化环境。   ——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相结合。强化政府职能,努力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三、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总体目标   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文化人才队伍结构优化,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文化产业不断壮大,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发展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力争将我市建成具有明显时代特征、北方特色、长春特点和比较优势的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最终使长春成为文化要素集聚、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创新活跃、文化特色鲜明、文化生态和谐、文化交往密切的东北亚现代文化名城。   主要发展指标:   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0亿元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8.5%,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达6.8%;   人均文化事业费财政支出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年均递增20%左右;   实现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1.2册;   百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16个;   体育人口占总人口数50%;   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达到每村每月1场;   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   省、市、县(区)各级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欢乐庄稼院”实现全覆盖;   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   (二)发展战略   ——体制创新战略。把文化作为事业来建设,作为产业来发展,作为行业来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的格局。   ——龙头带动战略。整合文化资源,策划开发重点文化项目,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发展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著名品牌、培育一批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   ——科技推动战略。推动文化建设与科技进步相结合,加快数字、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文化产品生产和研发方面的应用,创造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   ——人才聚集战略。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育、引进激励机制,聚集用好一批文化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人和文化大家。   四、建设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弘扬践行城市精神,打造特色城市文化形象   1.大力弘扬践行“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   ——集中宣传和持续展示城市精神。综合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加强对“宽容大气、自强不息”城市精神的宣传解读,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城市精神的丰富内涵。充分利用各种节庆会展和对外交流等契机,持续不断地对外宣传城市精神,展示城市魅力,强化公众城市形象意识,扩大长春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大力弘扬和积极践行城市精神。通过扎实开展形式内容丰富多彩、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融入到干部群众心中,内化为广大市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情怀、行为规范,转化为勤奋工作、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为加快长春发展、实现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应有贡献。认真总结选树和宣传推广一批践行长春城市精神的先进典型,形成“做宽容大气长春人,铸自强不息春城魂”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为弘扬和践行长春城市精神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撑。   2.打造特色城市文化形象   ——打造“汽车文化城”形象。把汽车文化确定为我市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城市的重要主题文化,并以此作为文化活动、管理活动、经济活动、建筑风格、形象塑造等城市文化主导元素,弘扬第一精神,创造第一品牌,着力建设第一车城。加快以汽车会展、汽车旅游、汽车运动、汽车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汽车文化建设,使汽车文化以各种方式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城市中的大型公园、标志性雕塑、新街路、新站点、新社区等要以汽车主题文化的形式体现出来,或以汽车品牌或汽车企业命名;加快推进汽车博物馆、汽车运动广场、汽车影视拍摄基地、汽车影院、国际汽车名人雕塑廊等项目建设,把长春塑造成为国内外著名的汽车文化城。   ——打造“电影文化城”形象。重振长影雄风,保护、宣传、扶持长影文化品牌,重塑长春作为新中国电影诞生地的电影文化精神,进一步凝聚市民的电影文化情结;通过推广长影世纪城旅游和继续办好中国长春电影节,进一步扩大长春电影文化的对外辐射力;广泛开展露天电影进农村、社区、校园、军营活动;大力发展电影教育,培养电影文化新人;在电视广播、平面报刊常年设立标志性电影文化专栏;在城市重要地点和醒目位置设立系列主题路牌;择地摆放电影文化标志性城雕及雕塑群,使之成为长春这座城市常规型的文化标记,共同营造“电影文化城”的浓郁氛围,充分展现长春特有“电影文化城”风貌。   ——打造“雕塑文化城”形象。通过中国长春国际雕塑展这一载体和长春世界雕塑公园这一文化品牌,搭建面向国际的文化艺术创作、交流、展示平台,使多国家、多民族、多流派的雕塑艺术不断荟萃长春。逐步使雕塑走出公园,在城市广场、主要街区规划设立雕塑作品,建立由标志性雕塑、纪念性雕塑、主题性雕塑、装饰性雕塑、功能性雕塑、陈列性雕塑等组成的雕塑体系,形成分布广泛、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主题明确的雕塑空间载体。   ——打造“生态文化城”形象。全面实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战略,重视和加强全体市民的生态意识、生态知识、生态法制教育,培育和引导绿色生态导向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加快建设生态园林城市,进一步放大净月生态城生态效应,完善大黑山脉、波罗湖湿地生态体系,继续实施伊通河两岸景观带及城区水系治理系统工程。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长春“蓝天碧水、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适宜人居”的形象外观更加彰显,生态环境更加优良、生态内涵更加丰富、生态经济更加发达。   ——打造“学术文化城”形象。深入挖掘在长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优势,加强对优势学科和大师级的学术人物学术思想及其影响的研究,宣传推出一批有较高学术水准、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充分发挥长春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和优势学科学术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政府、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沟通合作互利共赢的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托在长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和交流。整合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研究资源,加强对东北亚文化艺术的研究和教育,提升长春城市文化的研究水平,打造“学术文化”品牌。   (二)实施文化民生工程,切实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1.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活跃城市社区文化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的全面发展。办好长春文化艺术周、社区艺术节、全民读书节等节庆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文艺调演和群众文化活动,每年组织200场以上广场文化活动。组织“文艺精品展播展映”和文艺直通车公益巡演,开展红色经典数字电影进社区、进校园、进广场放映活动,让广大市民享受更多文化成果。启动开展文化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到2012年,市级文化先进街道、示范社区达标率占全市总数的50%左右。   2.夯实农村文化阵地。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农民,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创建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形成健康社会风尚。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体育设施投入,发展农村群众体育事业,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农村特色的农村文化产业。着力开发农村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和引导集镇商贸文化、乡村假日文化和农村旅游文化。到2012年,实现20户以上自然屯广播电视“村村通”,“欢乐庄稼院”、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100%。   3.扩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逐步实行免费向社会开放。公共图书馆全部实行联网,建设“通借通还”系统,方便市民借阅图书。构建“一公里文化圈”,让市民出户1公里就能享受到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提供的服务。重视和加强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暂不能完全免费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实行低票价政策,不断加大免费开放受众面,城市公园逐步实现免收门票。继续扩大公办学校体育场馆和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比例,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三)加速文化事业发展,打造文化精品   1.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相结合,把文化作品创作、生产与满足群众多元化文化需求相结合,抓好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杂技、摄影以及新闻、出版等各门类的精品生产,提升原创能力,努力创作一批思想内涵丰富、艺术质量上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学艺术精品,策划、创编一批优秀戏剧、舞台剧等文化节目。依托“长影乐团”,进一步发展高雅艺术,建立优秀作品的创作、选拔和推广机制,培育一批专兼职结合的创作群体。到2012年,每个艺术门类力争创作3—5个精品,有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鲁迅文学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等国家级奖项。   2.文化理论创新工程。整合驻长大专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的力量,成立城市文化研究会与研究所,开展具有长春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文化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长春城市文化研究和文化理论研究的水平和实力;加强对市民城市历史文化教育和媒体素养教育,支持鼓励“长春百家讲坛”、“长春国学大讲堂”、“长春文化书院”、“长春青年学者公共文化播讲团”等开展文化传播普及工作,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3.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完善政府规章、制定地方性文物法规和历史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落实相关责任,加强文物普查、考古和发掘工作,形成文物的恢复、利用、抢救、维修的有效机制,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使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300处以上。依托长春伪满洲国核心建筑群等大量警示性文化遗存,积极开展申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为尽早进入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及申报世界警示性文化遗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对萨满遗存、黄龙戏、东北大鼓、二人转、赵氏古筝等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申报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对外文化交流工程。按照官方文化交流与民间文化交流并重、商业演出与政府文化交流活动并举的思路,学习借鉴现代优秀文化成果,有选择地吸纳和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文化项目,发展具有高雅文化特征的艺术种类,组织筹备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节,不断增强与东北亚地区各国间的文化交往,加强文化产品流通。做大长春杂技品牌,不断推陈出新,使杂技进入更多国家、地区的演出市场。规划期内,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较前五年交流项目总数增加20%,力争每年引进项目20—25个,争取更多节目被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出国商演名录,获得文化部优秀出口文化产品项目。积极抓好图书版权贸易工作,力争每年输出引进版权在10部以上。   (四)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文化支柱产业群   1.确立优势,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影视制作业。依托长春丰厚的电影资源,努力做强中国重要的制片基地。坚持和弘扬长影主旋律电影和小成本艺术电影风格与特色,全力支持长影集团提高电影创作和生产能力,打造农村题材数字电影基地品牌;加快长春电影世纪城后期工程建设,完善长影的大产业链建设。构建以电影院线和农村电影服务网络为电影普及形式的电影文化产业链,培育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电影院3—5家。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影文化主题活动,举办全国影视原创作品展映活动和大学生电影艺术节,支持长春市内各高校的影视专业建设;进一步培育省、市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作为主流媒体的地位,夯实以品牌频道(频率)和品牌节目为核心竞争力的长春广电事业和产业基础;在影视创作上打造国内一流的影视策划中心;在制片加工上打造成为国内效益最好的洗印厂;最终把长春建成中国特效电影之都、中国著名的旅游胜地和世界一流的电影生产制作和娱乐中心。到2012年,年实现全口径收入6亿元。   ——旅游会展业。以建设生态型旅游名城为总体目标,以品牌建设和品牌活动策划为主线,充分依托东北地域文化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突出冰雪运动和消夏休闲两大主题,着力打造长春独特的汽车工业游、影视文化游、雕塑艺术游、冰雪体验游、殖民遗迹游、节庆会展游、消夏休闲游、生态休闲游八大旅游精品。最大限度地整合长春的森林、湿地、景区、公园、广场等旅游资源,形成冬夏互补的现代休闲度假产业集群,向全国乃至世界展示长春四季皆宜的独特风光和旅游文化魅力。按照名园、名品、名胜的一流标准建设一批红色旅游景点,开辟红色旅游线路,逐步打造环城旅游休闲度假带,加强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和建设,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深度开发一批体现关东地域特色兼具纪念性、实用性、工艺性、收藏性的旅游商品,使之逐步成为文化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到2012年,文化旅游年收入达到10亿元,将长春市建成区域性“文化旅游强市”。   文化会展业要充分挖掘潜力,巩固提升“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中国长春电影节”、“中国长春国际雕塑展”等现有重点品牌展会。同时依托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举办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节,打造中国长春民间艺术博览会,鼓励支持旅游产品博览会、体育用品博览会、长春国际数字动漫艺术节等新兴产业形态展会,提倡多展联办,借助“瓦萨国际滑雪节”开发冬季户外运动展,填补国内空白,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会展企业为辅助、会展服务企业相配套的市场体系,使我市成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设施现代化、项目品牌化、市场规范化、运作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全国性会展名城。力争每年增加展会项目3-5项,培育品牌会展项目5个以上,年举办各类会展活动120项以上,其中国际性、全国性的达到25项以上,重要展览(博览)会、展销会达到60项以上。到2012年,会展业直接收入和带动相关行业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会展业实现年收入21亿元。   ——教育培训业。充分发挥我市教育优势,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网络教育等,全方位发展以非义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产业。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重点扶持若干所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质量,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民办院校和教育机构,以满足社会、个人对教育培训日益增长的多样性需求为目的,培育有序、开放的教育培训市场,大力扶持民营(办)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培育三大类培训品牌,即以长春新东方、清华外语、大桥外语为龙头为代表的文化补习培训;以光明艺校、春蕾艺校为主体的艺术培训;以工大汉邦、蔚蓝实业为代表的管理类培训。   以适应“打造长春汽车制造业基地”高素质人才培训的需求为目标,打造国内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汽车人才培训中心。依托吉林大学,打造具有世界水平的汽车专业学院;办好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和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成为世界一流水平的汽车高级技师培养、培训基地;创办几所各具特色的汽车职工学校和汽车中等职校、技校,厂校合作进行在岗工人的业余技术培训。   鼓励开发学龄前儿童智力启蒙市场,发展具有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特色的学前教育机构;重视开发老年人教育培训市场,发展兼有书法绘画、养生保健、体育健身等功能的社区老年大学;对社会弱势群体所需的公益性、福利性培训,可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以委托、定点或招标的形式,由专业机构培训。到2012年,全市教育培训机构达到300家,教育培训产业年收入达到3亿元。   2.把握时机,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   ——数字娱乐和创意产业。培育和打造数字娱乐产业链,加快建设长春高新开发区动画产业基地和吉林动画学院教学研究基地,形成产业聚集。通过扶持“华漫兄弟”、“知合动漫”等一批骨干企业,创作《海叔的礼物》、《贝儿参娃》等一批知名作品,开发《乌龙院》等一批衍生产品,形成我市的数字娱乐品牌,逐步形成适合数字娱乐产业发展的人才培训、生产创作、市场运营体系,带动软件开发、网络游戏、出版发行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期间争取每年推出1—2部原创电视(影)动画剧(片)、10款以上手机游戏;每年举办1次大型动漫展示活动。动漫产业的年增长率争取达到20%以上;到2012年,动漫产业实现年收入15亿元。   高度重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努力培育成为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新的增长点和文化名城的新亮点。全力推进朝阳区中央创意区建设,扶持建立创意产业的孵化基地,统筹规划一批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厂房、老仓库;加快建立创意产品展示、展览、拍卖交易的平台,使之成为我市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品牌设计中心,把长春打造成区域性创意设计产业人才高地。到2012年,创意产业实现年收入10亿元。   ——现代传媒业。广播电视业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强新闻宣传主业,不断提高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按照专业化、对象化、个性化的要求,形成一定规模、面向市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比较完善的电视剧、动画片等节目生产体系,多出品牌栏目和名优节目,以此拉动广告收入的增长。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建设。2012年,全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系统设备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基本建成和使用数字电视系统,启动电视数字卫星平台、卫星直播数字音频广播;加速推进广播电视付费节目内容的开发、生产和经营,发展手机广播、手机电视、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网络电视、数字电视图书馆等新媒体新业务,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支持具有综合实力的广告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构建影、视、声、平面、户外、网络、移动通讯等全方位、多门类的广告媒介体系,实现从平面到立体的升级。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的年增长率高于GDP增幅2个百分点。2012年,全市广播影视业经营性收入5.5亿元。   ——新闻出版和印刷业。不断提升《吉林日报》、《长春日报》的党报品牌,打造《长春晚报》、《新文化报》等市民都市生活类报纸品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深受市民欢迎的民营报纸,形成定位明确的报刊体系和良性竞争的报业集群。到2012年,全市报业实现年收入5亿元;加快组建长春出版集团,进一步完善发展以新华书店等大型书店、长春图书报刊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小型零售店为基础的书报刊批发零售网络,在3-5年内成为在北方有较大影响的图书报刊出版物大市场。到2012年,图书发行可实现年销额25亿元。构建以《意林》杂志为核心的传媒集团,形成经济规模过千万,社会效益良好的经济文化企业。印刷业要立足于引进大型印刷企业,同时积极整合省内资源,重点建设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积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包装装潢印刷等新兴印刷行业,引导印刷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到2012年,全市印刷复制业实现年收入19亿元。   发挥我市信息产业优势,积极尝试网络文化产业本土化市场运营模式,大力开发以动画卡通为代表的游戏软件和教育培训、自动化控制等软件。努力办好“长春信息港”等网站,进一步沟通政府、企业、市民间的信息交流。提高企业和居民上网比重,让网络文化消费成为企业和居民最为便捷和实用的消费形式。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为,引导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至2012年,全市连锁网吧经营占据市场50%以上,网络文化业实现年收入3亿元。   3.统筹协调,积极培育大众文化产业   ——民间艺术业。深入挖掘、系统整理和精心保护关东民间、民族、民俗文化,进一步传承和发展民俗表演艺术和民间传统文化,鼓励“二人转”、黄龙戏、萨满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促进我市特色民间文化与相关产业特别是旅游业的结合,发展建设以展示各种民间手艺绝活的艺术家庭和个体展会;以长春的老字号一条街、老作坊遗址,文化传承人的居室、院落、村落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场所、收藏馆、档案馆等民间艺术景点的开发;培植剪纸、根雕、浪木、草编、柳编、石刻、木雕、萨满面具、农民画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和民俗表演项目。培育长春特色民间艺术品牌,重点支持古尘木艺、紫玉木兰工艺布鞋、宝凤剪纸、彭祖述微雕等知名品牌的做大做强。   ——文艺演出和娱乐业。以国有文艺团体体制改革为契机,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艺演出和娱乐业,组建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团体,增建演出和娱乐场所。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士加盟我市的文艺演出业,集中优势力量,合力打造1—2个反映长春特色文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演艺活动。要加强对大众化演出市场和对代表性演出团体的推广和打造,积极开发旅游演出市场、戏剧曲艺类专业小剧场等多场次、低价位演出市场,建立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演出市场供给体系。至2012年,培育1—2个具有长春特色的演艺产业集团,演出业年收入达到1.5亿元。   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城乡娱乐活动,因地制宜地发展游乐园和文化主题公园,全方位满足不同人群的娱乐需求。规范扶持展示东北民俗娱乐形式,形成以知名民营娱乐企业为代表的连锁经营和规模发展。引进、开发咖啡吧、陶吧等健康新型的娱乐服务,促进餐饮与演艺的有机结合,提升整体层次和文化品位。2012年,娱乐市场年收入达到2亿元。   ——体育健身业。贯彻“依托场馆、紧扣本体、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方针,加快发展以运动项目为主体的本体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健身娱乐、体育技术培训、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六大市场。采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形式,巩固城区8—10分钟健身圈成果;开展市民监测,建立市民体质数据库,按照1‰—5‰比例,每年定期在60个固定的国民体质监测点、96个流动监测点对市民进行体质监测,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健身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启动南部新区长春奥林匹克中心规划和建设工程,构建我市以长春体育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市体育馆健身会馆为中心的辐射东西南北(东有经开体育中心,西有一汽体育中心,南有长春奥林匹克中心,北有铁北体育中心)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民健身体育场地新格局,夯实体育产业发展基础。鼓励社会资金创办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和设施,规范管理,连锁经营。精心策划高水平的体育用品博览会,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商机和平台。推进体育社会化,稳步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竞赛活动,不断活跃我市体育竞赛市场。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到2012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50%以上,体育产业实现年收入16.5亿元。   五、空间布局和重点项目   加强文化功能区建设,重点规划一轴、两带、三园、四处特色街区、五大产业基地、城市中心区十大重点文化项目、县(市)区十类公益性文化设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造大文化发展的硬环境。   (一)规划提升人民大街文化主轴线   把人民大街作为城市发展意义上的空间主轴线加以深度规划,巩固提升其标志性历史街路和最佳景观廊道的重要地位。对人民大街中段的省机关办公楼、人民银行、人民广场及苏联空军烈士纪念塔、般若寺等数十座伪满洲国时期和上世纪40、50年代的建筑,要作为折射长春历史的重要见证给予充分保护,不断发掘利用其特有的文化价值。在未来城市空间拓展中,要充分发挥人民大街展示长春现代都市发展成果的潜能和文化辐射功能。重点规划人民大街延伸段和两端南部新城、北部新城空间布局,集中建设高档次、高水平的商务办公、现代传媒、新闻出版、创意设计、现代咨询、体育会展、文博旅游、演出娱乐、文化交流等基础设施,使其成为展示长春文化形象的“金脉”。   (二)规划开发两条景观文化带   1.伊通河生态休闲文化带。全力打造伊通河这条唯一贯穿长春南北的“母亲河”,使其具有特殊的人文景观价值。在河两岸建设高标准的绿化、亮化、美化生态景观,构筑伊通河文化旅游景观带。突出休闲娱乐功能,策划开发文化娱乐、休闲项目,通过开发水上乐园、健身长廊、滨水休闲等各类文化项目,形成滨河文化长廊。   2.新民大街历史文化景观带。精心规划新民大街这一长春独有、保存最好的警示文化历史街路,延续其作为伪满时期行政中心区轴线而建筑的地质宫、吉大基础楼、空军医院等诸多历史遗存,构成代表城市特色的景观廊道。要开发利用沿线历史名胜、文化场所、特色建筑等空间载体,营造都市稀有特色文化,打造观光游览、爱国主义教育、影视拍摄等文化旅游产业带。深度发掘文化广场和南湖公园的文化潜能,建设成为广大群众休闲娱乐、陶冶情操的最佳活动场所。   (三)三个特色文化园   1.净月潭文化休闲生态园。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要坚持以生态为体、文化为魂、休闲为用,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文化与生态的统一。打造净月潭瓦萨冰雪乐园大品牌,挖掘冰雪文化内涵,创新冰雪旅游产品,发展集冰雪旅游、冰雪体育、冰雪艺术、冰雪文化、冰雪经贸等综合性、群众性、娱乐性于一体的大型节庆活动。做好“清爽夏日,休闲净月”大文章。把净月潭森林休闲区“森林浴场”、“天然氧吧”品牌做大做响,同时推出长春净月潭国际森林徒步节,举行越野跑步赛和大众徒步等系列化赛事活动。培育净月潭森林高尔夫球场的大市场。营造乘索道看松涛拍浪、坐滑道穿茫茫林海、挥打杆享受森林高尔夫、踏雪板在雪原飞旋驰骋的运动健身佳境。抓好净月潭项目的开发、建设。重点规划建设嬉水娱乐区、野生动物园、园艺观光区、科普教育区,将净月文化休闲生态园建设成为国家五A级风景名胜区。   2.长春世界雕塑文化园。将长春雕塑公园建设成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的世界文化名园,成为承载当今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作品最多、参展国最广的雕塑艺术殿堂。充分利用园区水系、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广泛开展群众性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提高园地普及利用率和免费开放度,让雕塑逐渐融入人民生活。修筑长春英模人物雕塑广场,把长春籍革命英烈和为长春做出突出贡献的名人雕塑放置其中,成为爱国爱家乡的教育基地。未来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将因拥有来自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雕塑作品而成为世界第一大雕塑园;将因一批世界著名雕塑大师的作品落户而在世界上确立主流地位,成为长春走向世界文明的金色名片。   3.长春国际汽车文化园。依托汽车产业开发区的地域优势、产业优势和人文优势,精心建设长春国际汽车文化产业园。包括长春国际汽车主题公园、国际汽车博物馆、世界十大汽车品牌展示店、中国和世界汽车文化长廊、汽车名人大道、卡丁车赛场、汽车主题酒店、模拟儿童驾校等地标建筑群,使园区融入诸多世界汽车文化元素,形成国际汽车品牌的荟萃,成为国际汽车精英的汇聚地,国际汽车品牌的陈列馆,成为“中国汽车第一园”和“永不落幕的‘汽车节’”。   (四)规划开发四处特色文化街区   1.红旗街与工农大路创意文化街区。建设长春中央创意区,集群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红旗街与工农大路电子信息街区及繁华的商埠地为主要载体,构建数字娱乐产品批发、消费、应用、体验、竞技等中心。利用红旗街原长春电影制片厂厂址和历史积淀,建设电影博物馆、电影文化街区和电影主题酒店。   2.光复路、亚泰大街与铁北沙俄铁路附属地历史文化街区。充分发挥伪满皇宫核心旅游资源作用,以周边历史文化遗迹为基础,以原有空间格局为依托,深度规划、有序推进该区域改造建设,整体迁移原有的商业批发市场,释放发展空间。建立光复路旅游商品交易中心,开发“萨满文化一条街”,发展以文化为主题的购物、餐饮、民俗展示等项目,使其成为辐射东北的旅游商品生产和古玩字画交易基地,成为独具特色的集商贸、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功能聚核区。保护恢复铁北沙俄铁路附属地历史街区的各项空间要素和建筑原貌,以“展示长春百年铁路历史风情”为主题,明确其历史展示、休闲旅游、改善民生的功能。使其成为教育和激励后人的基地,成为人们休闲旅游的场所,成为提升北部城区人文底蕴的点晴之笔。   3.桂林路与同志街时尚文化街区。进一步放大桂林路地区的时尚消费需求,以文化为特色,以商业为载体,将文化融入休闲,在休闲中体验文化,打造成为以文化为主题的都市体验式休闲消费区。拓展韩国风情街范围,开发建设具有欧式风格的酒吧休闲街区,发展餐饮、健身、美容、演艺娱乐、家居饰品、品牌精品店等业态,引导发展文明健康、浪漫繁华、具有异国情调的夜生活,拉动市民、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文化消费,形成长春市最具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别致化风格的新地标。   4.东风大街与创业大街工业文化街区。保持维护一汽五十年代形成的整齐划一的国企生活区,突显其红砖、大屋顶、中等密度、街坊式大片生活区的苏式建筑特色;精心保护作为新中国第一个汽车制造基地的一汽早期厂区,对一号门前广场、主席题词基石、大门及周边环境等处能够代表我国“行走”工业进程的重要景物,要通过周密规划和公益性改造,进一步搭建工业文化长廊,使其具有更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象征意义,成为中国汽车工业历史的不朽丰碑。   (五)规划建设五大文化产业基地   1.原创动漫产业基地。建设长春高新开发区动画产业基地,总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规划以吉林动画学院为载体的动漫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研发、孵化带,建成集动漫产业创作、生产、交易、运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动漫产业集聚区,着力培育网络游戏、动漫制作、影视后制作及衍生产品开发、数字广播影视、电子出版等高新文化产业。   2.影视拍摄产业基地。加快建设长影世纪城二期工程,建设世界顶级娱乐项目华夏翱翔,打造影庄,同时立足长影老厂区的文物及设施,开展长影老区改造工程,建设电影主题广场、电影博物馆、电影产业大厦为代表的电影文化景观带,将长影小白楼建设成为东北三省时尚文化的领航标,并结合长春市小城镇建设总体规范安排,积极推进长影国家农村影视拍摄基地规划建设,打造在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影视产业基地。   3.出版印刷产业基地。在双阳奢岭新城规划用地5平方公里,构建以包装、印刷生产制造为基础,包印产品集散和交易为龙头,物流和配送为支撑,集原材料供应、配件供应、产品设计、排版制版、印刷生产等为一体的综合产业集群。   4.教育培训产业基地。发挥驻长高校的资源优势,开展面向东北乃至全国的教育培训。争取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在国内外发挥引领作用的新型教育培训基地。统筹规划教育培训设施用地,相对集中发展高教功能区,分期启动净月、双阳奢岭两个教育培训基地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与长春产业发展关联度大的高校在功能区办学,鼓励现有民办高校联合进入培训基地。中心城区主要发展社会培训,依托现有品牌学校,扩大办学种类,提高办学层次,实现规模化发展。   5.民间工艺产业基地。扶持民间艺术家的集聚生产,构建以“四处生产基地、两大展销市场、一个培训学校”为基本框架的长春特色民间艺术品生产创作基地。形成东北—光复路和西南—欧亚卖场两大展示交易中心、东南以宇平工艺和西南以林田远达为主体的研发生产基地,以宝凤民间艺术学校为研发、培训基地的民间艺术空间布局。重点打造“欧亚文化艺术品展示交易中心”,构建以艺术品博览会、拍卖会、画廊为特色的艺术品市场和展示交易区、拍卖区、创作区、装裱区、名家作品展示区等功能区,建成辐射东北、面向全国的综合性艺术品展示、交流、交易集散地。   (六)重点项目   未来5年,规划建设6大类文化项目支撑体系,重点建设项目共计94个,总投资约293亿元,其中公益性项目33个,计划投资49.5亿元,需要省政府安排投资14.7亿元,市政府安排投资13.6亿元,县(市)区、开发区自行安排投资21.2亿元。社会投资项目61个,计划筹集资金243.5亿元。   1.城市中心区十大重点文化设施   ——长春科技文化中心综合馆项目。项目计划投资9.24亿元,占地面积为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国家光学科技馆(项目估算总投资4.5亿元,整体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和相关附属建筑以及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   ——省图书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南部新城,总投资5.43亿元,规模占地5.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成后图书开架量由300万册提高到500万册。   ——长春市城市展览馆项目。长春市城市展览馆项目(包括长春市地方志馆)位于南部新城,占地面积5.43公顷,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左右,总投资6亿元。   ——长影建设项目。一是长影世纪城二期工程。计划投资14亿元,占地56.7公顷,在一期基础上建设世界顶级娱乐项目—华夏翱翔,打造影庄,开辟世界首创的影视文化休闲中心。二是长影老区改造工程。总投资5亿元,对现有设施重新改造,建设电影广场、长影电影博物馆、电影节配套商务设施、电影产业大厦等项目,改造原长影小白楼。三是中国农村题材电影创作基地项目。   ——长春市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长春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和长春市杂技团、话剧院、人民艺术剧场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二是文化大厦项目(含市博物院),投资2.3亿元,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长春保利歌剧院项目。项目计划投资5亿元,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可容纳观众1800人。该项目建成后将能够满足各种演出需求。   ——长春国际汽车博览馆项目。总投资2.3亿元,总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以展示汽车文化、汽车发展沿革为主,汇集历史博物馆、现代科技馆与品牌文化展示的不同特点,是融汽车历史、人物、技术和创意为一体的专业博物馆。   ——长春国际汽车公园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全园占地0.97平方公里,主要建设中国汽车文化长廊、世界汽车文化长廊、汽车名人大道等建筑设施。   ——长春奥林匹克中心项目。总投资10亿元,在南部新城建设体育场、体育馆、市民健身馆、游泳跳水馆,包括青少年户外营地、射击射箭场、网羽球场馆等,是集训练与竞赛为一体的综合体育设施。   ——现代农业博览园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7.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展馆区,公共配套服务区及附属公共设施。   2.县(市)区十类公益性文化设施   ——公共图书馆。新建南关区、农安县图书馆,其他县(市)、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有条件的要加大改扩建力度,全面提高服务能力。   ——文化馆。新建宽城、朝阳区文化馆,榆树市、德惠市文体活动中心。各县(市)、区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   ——博物馆。新建农安县博物馆,进一步完善榆树市博物馆设施。其他县(市)、区要借助驻地资源协同办展。   ——中心体育场。宽城、二道、绿园等区新增分区级体育场,规划榆树市、农安县体育场等项目。其他县(市)、区要加快对现有体育场改扩建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功能设施。   ——全民健身中心。加快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座,分别设置游泳馆和篮球、排球、乒乓球等项目的全民健身活动场馆。   ——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加快各县(市)、区综合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建设,完善各种培训功能,增强实训能力建设。   ——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到2012年,县(市)、区青少年宫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影剧院。加大现有影剧院改扩建力度。到2012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有1座可开展大型文化活动的综合性影剧院或演出场所。   ——广电网络传输中心。各县(市)和双阳区要加强广电网络传输中心项目建设,努力提高广电节目在制作、接收、发送传输等方面的数字化能力和水平。   ——区域性重点旅游景区。重点建设县域旅游景区,包括农安黄龙府文化园(重建辽代黄龙府城墙、府衙、辽太祖行宫)、辽塔园、波罗湖;榆树“榆树人”遗址、松花江五棵树;德惠鳇鱼圈、布海蒙古族度假村;九台卡伦湖、石头口门水库、新丽朝鲜族民俗村;双阳吊水壶溶洞、双阳湖、鹿乡等。   3.乡镇、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建设覆盖全市乡镇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按照“一站多能”的发展模式,全面整合乡镇各种文化资源和力量,统筹建成“综合性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并实现与市、县(市)、区级图书馆的联网。至2012年,全市乡镇文化设施100%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化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以构建“15分钟社区文化圈”为目标,重点推进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室(中心)建设,满足群众就近、经常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加强城区文体广场建设,保障居民出行10分钟有一处街心广场或绿地可供活动。每5万人左右的居住区设置运动场所1处;1.5万人的小区设置市民健身中心,配备运动设施。完善标准化社区文化室功能。原则上一个社区设置一座综合性文化室,力争达到国家标准;人口超过10万、地域较大的社区可增设一座;全市凡新建居民小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文化设施。2012年实现率达100%。   ——加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项目建设。全面建成村文化活动室,努力实现“五个一”,即有一个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多功能的综合活动场所(“欢乐庄稼院”),一个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一个阅报栏或宣传橱窗(科普画廊),一个学生课外活动室,一个室外体育健身小广场。到2012年,实现村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欢乐庄稼院和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100%达标。   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文化发展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文化发展的领导   1.建立文化发展工作机制。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文化发展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能有效推进文化整体发展的工作机构,建立文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文化发展工作。充分发挥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教育、旅游、会展、科技、信息和统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公安、城建、国土资源、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财税、价格、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发展的部署落到实处。   2.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对文化事业经常性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市政府设立文化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艺术创作、演出、精品生产、群众文化活动、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征集等文化活动。各县(市)、区财政要确保本级文化事业的投入,并逐年增长。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是政府部门要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加快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二是政府部门要由管理文化单位为主向管理文化市场为主转变,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管理体系。三是政府管理要从以行政手段为主逐步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将重点放在产业规划、市场监管、政策支持、法规建设、公共服务上来。四是建立和健全中介组织,通过行业协会规范会员行为,鼓励开办文化中介机构,鼓励开展文化的经纪、代理、推广、咨询和组织业务,活跃文化市场。   4.健全文化建设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建设研究,加大对文化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推进文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文化统计和规划落实工作。建立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数据统计体系和相关指标评价体系,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加强统计分析、动态比较和综合评价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重视规划在文化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规划明确发展重点,推进产业集聚。要注意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的有机结合,组织专家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效能评估,并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将规划落实到位。   (二)完善文化发展政策和法规   1.文化市场准入政策。探索形成外资投入、社会投入、政府投入等多渠道的文化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国内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鼓励和允许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或增发新股方式进入。非国有经济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建设的文化场馆,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上市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经济投资的同等待遇。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   2.文化税收政策。运用税收、贷款、价格等经济手段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落实增值税先征后返、营业税减免等政策规定。落实社会力量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的所得税扣除政策。鼓励按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对进入文化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优惠政策。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原有的税收支持政策。   3.文化开发政策。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并予以优先安排。对非营利性文化体育设施,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对标志性文化设施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在立项、选址、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减免相关规费。对危破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的文化设施进行置换、复建或重建。对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提供土地房产优惠政策。   4.文化法治政策。抓紧制订相关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规范指导文化工作,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宏观调控和长效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和制度。集中打击走私影片发行放映、音像制品的走私和盗版、娱乐场所色情演出、“网吧”场所的违规经营等违法、违规活动,培育高素质的文化法制监查和管理干部队伍。   (三)建设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   1.采取多种手段培养文化人才。整合地区教育资源,在条件成熟的大专院校开办文化职业分院,设置文化特色专业,进一步加强文化学科建设,为长春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实施“文艺百家工程”,通过采取培训进修、交流挂职、实践锻炼、调研采风、以及研修、考察等多种方式,重点培养一批文化拔尖人才,造就一批高级文化艺术门类专家、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经纪人才。   2.注重文化人才引进。对我市紧缺和急需的人才,采取智力引进、业余兼职、人才签约等“柔性”引进方式,不拘一格地引进使用有影响、有实力的优秀文化人才。高层次文化人才享有与重大科技发明的学科带头人同等待遇,对引进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文化拔尖人才,在购置房产、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保证优秀文化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   3.完善人才激励制度。改革人才评价、职称评聘制度,打破资历、身份限制,以实际能力评价人才。完善分配制度,允许鼓励具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入股企业,以文化品牌、创作和科研成果等占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参与利润分配。推行人才签约制度和绩效分配制度,使贡献、业绩、报酬相统一。建立规范的奖励制度,对在文化发展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文化作品和相关人员给予重奖和荣誉,积极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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