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局)、财政局、体育局、扶贫办:   现将《“十三五”时期陕西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十三五”时期陕西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为实现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我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根据文化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文公共发〔2015〕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本方案中的贫困地区是指我省所辖的国家扶贫重点县和国家片区县,共56个。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均衡发展为主线,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因地制宜采取精准措施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提供文化保障。   二、总体目标   对标《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实施标准(2015-2020)》(陕办发〔2015〕30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加快贫困地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我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服务效能、保障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文化在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贫困地区实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脱贫。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设施相关建设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固定设施与流动设施、数字设施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和有效覆盖。对贫困地区未建成或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到2020年实现所有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到文化部等级评估三级(含)以上标准。积极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实现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全覆盖,并配备有相应的文体活动器材。统筹有线、无线、直接卫星,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提高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加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县以上各级设立应急广播平台,乡村及社区配置社区应急广播设备。继续为基层文化单位配送流动文化服务车。实现我省县级剧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车100%全覆盖。通过城乡图书馆的网格化布局、建设图书馆驿站、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等多种途径,努力构建起“十五分钟图书馆服务圈”。   (二)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中的责任落实,发挥公益性文化体育单位的骨干作用,加大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力度,保障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制定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给目录,提供服务菜单。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全民健身等方面,设置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内容和数量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提升计划,支持“一县一品”、“一镇一特色”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创建,进一步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每个县每年至少举办3次阅读活动。完善阅读设施,提升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积极开展文化艺术普及公益行动,依托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组织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级各类文艺院团为乡镇、农村送演出、地方戏曲,每个乡镇每年不少于5场,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场。省级每年购买2000场各类文艺节目开展文化惠民演出。购买场次重点向贫困地区院团倾斜,购买的演出服务重点面向贫困地区群众。扶持乡镇、行政村固定影院建设,农村电影放映逐步向室内过渡,进一步丰富农村数字电影影片供给,其中每年国产新片比例不少于1/3,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至少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三)增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   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牵引,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制定政府购买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政府购买、票价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经营性文化设施、文化活动场所、艺术表演团体、电影企业为农村提供各类公益性文化服务。支持创编、移植和排练一批农村题材的文艺作品,鼓励市、县剧团以及民营演出团体到贫困地区演出,对演出场次在300场以上的市、县剧团,实行“以奖代补”。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旅游活动,不断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大力支持群众自办文化,扶持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自乐班、文化中心户、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农民演艺团体、业余剧团等群众文化组织。促进文化体育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组织等文化类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发展。深入发掘和盘活贫困地区的各类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继续做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打造一批文化名镇和古村落,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示范导向作用。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搭建交流平台、评选示范团队等形式,在贫困地区培养一批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充分发挥优秀团队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其成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力量。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一支人员比较稳定、经常开展活动的群众文艺团队。   (四)切实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免费开放工作,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健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设施使用效率。同时,逐步推动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免费开放工作机制,制定《免费开放资金使用办法》和《免费开放绩效考核办法》。深化基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选择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逐步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为文化活动及书刊流通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到2020年,力争三分之一的县建立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体系。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各类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探索建立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线上预约”“线下配送”,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率。   (五)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公共数字文化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资源建设和服务推广,以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为依托,构建县域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及惠民项目进行综合智能管理,实现基本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数字文化资源的传播服务效率,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数字化支撑。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水平,实施贫困地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移民搬迁点设置数字文化服务点(数字文化驿站),进一步提升基层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推动县级数字文化馆建设,2020年前力争三分之一的贫困县建成数字文化馆。加强贫困县公共图书馆互联互通,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完成所有贫困县级图书馆接入国家数字图书馆网络体系以及移动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工作,打通推广工程资源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依托“科普文化进万家”、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加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推送力度。支持贫困地区以县为单位征集制作文化遗产、社会文化、戏剧戏曲、曲艺杂技、音乐舞蹈、历史地理、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特色文化资源。“十三五”期末资源建设总量不少于10TB。大力加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数字节目的制播能力和网络数字传播能力。   (六)不断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优选的原则,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贫困地区文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形式,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方式,探索在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实施“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先期试点为贫困地区农村招募一批有文艺专长、热心社会公益、乐于组织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群众文艺骨干和文化能人作为文化志愿者,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并对每名文化志愿者每年进行相应的补助。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开展中、省基层文化队伍示范培训,重点对贫困地区图书馆、文化馆(站)馆(站)长、业务骨干进行系统轮训,同时深入开展公共文化巡讲和远程培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文化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深入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针对当地实际文化需要,选派优秀文化人才,加大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制定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与贫困地区干部交流工作机制。加大对人才的激励,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且贡献突出的干部和有选派帮扶交流工作经历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优先考虑。   (七)加大对贫困地区文化帮扶力度   广泛调动和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建立对贫困地区的文化对口帮扶长效机制。依托公共文化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组织推动省内高校图书馆和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结对帮扶活动,发挥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人才、技术优势,帮扶贫困县公共图书馆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普遍建立县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人士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招募注册、供需对接、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2020年力争实现县级文化机构全部建立文化志愿服务组织。依托“文化下乡”、“送欢乐下基层”、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群星奖”巡演等活动,组织省、市级文艺院团和文化单位为贫困地区提供高水平的演出、讲座和展览,帮助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提高艺术鉴赏水平。开展区域文化联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动关天、黄河金三角、呼包榆、陕川甘渝、汉水流域等区域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品牌、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人才培养共建、共享。建立本地区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化帮扶的工作制度,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帮扶,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   (八)积极推动群众脱贫致富   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对提升群众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特色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三农”工作需要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需求,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多媒体教学、上机自学、集中授课、基地实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和掌握实用技术的新型农民。支持贫困地区依托当地丰富的民间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特色节庆、特色会展等文化旅游产业,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重点镇村、街区。依托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搭建电商平台,拓宽乡村各类农副产品的展示空间和销售渠道。探索整合县域内民俗民间文化资源,组建特色文化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公司+文化户”的模式,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发挥文化潜移默化、以文化人的作用,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气,促进贫困地区生态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6年7月底前):摸清底数、制订方案   贫困地区的各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照(陕办发〔2015〕30号)中的《实施标准》,逐一排查,拉条挂帐,摸清底数,找出差距,一县一策,列出时间表,进度图,在2016年7月底前要拿出本地关于贫困地区文化扶贫方面的实施方案,报省文化厅,各市、县抓好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第二阶段(2019年6月底前):对照标准、集中攻坚   贫困地区的各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对照《实施标准》和各地制订的文化扶贫方案,以本地的资源缺口为依据,以县为基本单位抓好落实。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争取到2019年6月底前达标。省文化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文化脱贫绩效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第三阶段(2020年):检查验收、巩固提高   2020年初,省文化厅联合有关部门对贫困地区各市县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同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总结交流,并提出新的建设标准,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加强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文化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精准建设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所属的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资源、人才队伍等基本情况要摸清公共文化服务和资源底数,以当地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明确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到目标精准、措施精细,确保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实处,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   (三)加大财政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各级政府要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目标集中调配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落实国家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除按规定应当由中省和市县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中省在贫困县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并加大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加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中省补助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在确保专项任务完成和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可按规定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文化行政部门统筹使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将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要收集汇总各地区、各部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形成工作进展报告,并报送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将加强工作检查和跟踪督导,在平时的工作中对各地的文化扶贫情况,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期的抽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体系,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动态监测工作机制,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重要参考,对各地工作开展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对检查中不达标的单位要追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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