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湛江出台奖励政策刺激旅游经济

广东省湛江市日前正式实施《湛江市城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3年内,湛江市政府每年将安排近1000万元,鼓励引客入湛、宣传推广、导游服务、旅游公共咨询和购物服务,刺激旅游经济。

据了解,湛江作为生态型海湾城市,“五岛一湾”是广东省滨海旅游示范区,拥有丰富的滨海旅游资源储备、四季适游的良好气候条件、深厚的海洋文化、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等滨海旅游资源,发展滨海旅游得天独厚。据不完全统计,有近90%的旅游团队是经湛江过境前往海南、广西,湛江长期充当了海南、广西“旅游中转站”、“旅游走廊”的角色。

此次出台《办法》,涉及的奖励项目多达10多项。例如,对于航空旅游团队,组织包机旅游团队单次入湛游客100人以上,奖励组团社2万元/班、地接社1万元/班。经过综合分析,在政策激励下,每年将增加200多个国内及境外的大型旅游团队和大批自助游、自驾车游客在湛江过夜,开展深度旅游,预计每年可为湛江直接增加旅游收入超过1.5亿元,带动相关行业产生收益超过6亿元,此举将有效促进社会就业,提升湛江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创造更多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湛江市旅游局局长彭晖表示,湛江市实施城市旅游营销奖励政策,将充分调动国内外旅游企业、代理商参与湛江城市旅游营销的积极性,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打造国家级旅游目的地,促进湛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响湛江城市旅游形象品牌,扩大湛江美誉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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