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宁政办[2006]227号   城西区、城北区、三县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文广局《关于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   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   市文广局(2006年12月22日)     按照国家数字电视发展的整体规划和目标要求,为确保2008年6月底前完成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目标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意义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进我国数字电视的整体规划和时间要求,西部省会城市在2008年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有线电视数字化,将使家家户户的电视机变为多媒体信息终端,是电视传输技术质的飞跃和电视机使用功能的根本性转变,用户从传统的“看电视”转变为“用电视”,在增加现有节目套路,提高画面和伴音质量的基础上,利用电视机收听广播节目,查阅阳光政务、文化教育、生活信息、社区服务等公众信息,开展影视剧点播、网络游戏、电视商务等互动业务。有线电视数字化,不仅是全国数字电视发展的目标和政治要求,也是城市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推行阳光政务、信息服务的有效载体,更是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公众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有线电视数字化是今后我市社会事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市的有线电视用户点多面广,整体转换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民心工程、信息工程,要充分认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此项工作列入相关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体推进。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公司具体实施。     三、实施步骤     西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投入资金多、工作难度大。结合我市的实际,整体转换工作在已完成传输网络改造,数字信息平台建设,机顶盒选型测试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策划试点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元月底)。研究制定整转方案,在辖区内选择3个居民小区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和带动效应,根据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整体转换实施细则。     第二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07年2月—2008年2月底)。在整体转换的基础上,形成声势,加快进度,分区、分片、分层次整体推进,完成辖区内80%用户的转换工作。同时,和三县广电部门合作,将数字信号传至县域有线电视网内,并逐步向农村用户辐射。     第三阶段:收尾验收阶段(2008年3月—2008年6月底)。将剩余的整转难度大、网络未经改造的小区和用户进行边改造边整转,于200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的整转工作,全部传输数字信号,关断模拟电视信号。     四、节目设置     根据西宁地区电视用户的收视习惯,按照信息平台建设的设计规划,在整体转换阶段,共传输91套电视节目、10套广播节目和海量的公众信息,包括模拟转数字的电视节目50套,新增电视节目10套、广播节目10套,新开展的数字付费频道节目31套和视频点播(vod点播)付费节目。     (一)基本频道节目的内容是央视上星节目14套,各地卫视节目29套,本省市节目7套,新增10套电视节目和10套广播节目,还有阳光政务、文化教育、生活信息等公众信息内容,用户只需缴纳基本收视费(现行每月14元)和数字信息服务费(每月5元)就能收看以上全部内容。     (二)付费频道31套电视节目的内容具有个性化、专业化特点,能满足用户多方面的电视收视需求,节目由用户自愿定购并另行收费。     (三)视频点播(vod点播)付费节目(包括电子商务)从根本上改变用户过去被动式看电视的不足,可随时直接有偿点播电影、电视剧、电子商务、个性化信息等特色节目,如:家庭影院、电视剧场、音乐视听、体育前沿、流行时尚等电视节目,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会诊、股票交易等特殊服务。     五、资费标准     数字电视节目资费标准根据用户需求和服务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一)在整体转换期间,基本频道收视费的缴费标准不变,仍实行家庭用户14元/月/终端,商业用户20元/月/终端的标准。     (二)付费频道的节目,分别设置成各种节目包,每个节目包按成本定价供用户选择消费。     (三)视频点播(vod点播)付费节目(包括电子商务),实行实时收费,电影每部1-5元,电视剧每集0.1-1元,电子商务按照市场定价运作。     (四)数字电视用户用客户协议方式另收取阳光政务、便民服务、文化教育、生活信息等数字信息服务费每月5元。     六、“整体转换”相关规定     (一)整体转换启动之前在册的有效家庭用户,在缴纳数字信息服务费的前提下,每户均可免费配送一台普通型机顶盒,用于收看基本频道和付费频道节目。     (二)家庭用户开启第二台电视机,其普通型机顶盒按原价购买,基本收视费按50%收取,数字信息服务费全额收取。     (三)家庭用户开启第三台及以上电视机,其普通型机顶盒按原价购买,基本收视费及数字信息服务费全额收取。     (四)家庭用户申请领取增强型机顶盒(可以收看视频点播等互动点播节目),第一台增强型机顶盒在普通型机顶盒价格基础上补收差价,第二台及以上增强型机顶盒,按市场价购买。基本收视费及数字信息服务费均全额收取。     (五)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业用户(宾馆、茶社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转换,机顶盒由业主购买,基本收视费及数字信息服务费全额收取。     (六)免费配送的机顶盒的所有权,自配送协议签订之日起归用户所有。机顶盒半年内包换,一年内包修,终身维护。     (七)新建的居民小区要一步到位,直接安装数字电视分配网络,避免重复建设。     (八)在整体转换期间,只保留3-6套模拟电视信号,待整体转换工作结束后,于2008年6月底全部关断模拟信号。此后,用户申请开通数字电视,机顶盒费用由用户承担。     (九)对持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农村五保户证和老红军证的用户,除免费配送一台普通型数字机顶盒外,基本收视费可享受原来9元/月/终端的规定,免收数字信息服务费,付费频道和互动点播业务不列入公益性事业范畴,实行有偿使用。     七、几点要求     有线电视数字化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惠及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顺利实施。     (一)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数字电视应用推广和产业发展的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工作指导,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工作。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整体转换工作的各项配套政策并给予扶持。     (三)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契机,推动我市信息化建设,通过西宁有线数字电视信息平台发布本部门、本单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服务内容,推行“阳光政务”。     (四)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及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整转小区用户普查登记、宣传发动、机顶盒发放以及信息提供等各项工作,确保整转目标的顺利实施。     (五)市物价部门做好有线数字电视基础收视维护费定价的前期准备,跟踪整转工作的全过程,争取在整转工作结束前完成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的定价工作。     (六)市税务部门应对有线数字电视运营业务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七)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因涉及城建整体规划、旧城改造而造成的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及设备损失应参照电力、电信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八)增补西宁市有线电视信息网络公司为西宁市新建、扩建小区审批成员单位和房产开发综合验收成员单位,有关新建小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技术规范由网络公司制定,并纳入城建部门的管理范围和规划、验收项目之中。     (九)城管部门应将有线电视数字化推广宣传工作纳入公益广告宣传范围,进行审批和管理。有线电视数字化已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信息化建设项目,同时“十一五”规划明确将“电视、通讯、信息”的三网融合列入产业发展规划之中,对于我市有线电视网络发展,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为此,在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规划要求和我市的实施方案,积极参与、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顺利完成西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任务。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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