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6号)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精神,成都市泰丰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铁商旅行社有限公司、顶好国际旅行社(成都)有限公司、四川白龙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海岛印象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懒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猫熊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铁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玉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嘉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周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诚信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家天下夕阳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西部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中联随游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东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环游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极自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丽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环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省龙之旅旅游有限公司、四川岷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神州行旅行社有限公司、中青旅(四川)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成都安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翡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佳诚吉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雅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悦尚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摆渡人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博睿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净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雪域圣景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翔云逸途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旅行社向我局提出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申请。经审核,上述36家旅行社依法依规足额交存保证金,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暂退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我局依据文旅部、省文旅厅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36家旅行社暂退保证金交存数额的80%,并依法依规下达《旅行社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附件:36家旅行社保证金暂退情况表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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