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05]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落实我市文化产业规划纲要,做大做强我市的动画产业,现就加快动画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指的动画产业主要包括动画、漫画、影视游戏产业。主要有如下领域和相关产品:   (一)动画、漫画和影视游戏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制造;   (二)动画、漫画和影视游戏产品的测试和互动游戏运行平台的开发;   (三)相关产品开发工具的研发。   二、设立长沙动画孵化基地,对入基地的创业者和企业两年免场租,并提供八项配套服务,即:信息服务、融资服务、项目申报服务、成果评审服务、专利申请服务、产业、产品、技术质量保证体系等认证服务、技术评估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   三、建立长沙动画产业基地,鼓励品牌动画企业和重点动画企业入驻(入驻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和相关园区的,由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和相关园区认证)。对品牌动画企业和重点动画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服务工程,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四、设立动画生产奖励资金,2005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奖励专项经费,对我市动画企业进行奖励。   (一)对纳税超过100万元、安排就业500人以上、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的动画企业给予以奖励   (二)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好的动画企业给予奖励;   (三)分档次,按时段,奖励在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和市电视台播出的动画原创作品;   (四)分档次,奖励动画的品牌产品;   (五)分档次,奖励动画的获奖作品。   五、支持原创动画企业认证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市政府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六、支持动画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设立长沙市动画产业专利扶持资金,每年从专利的扶助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动画企业的国内专利申请和国外发明专利及著作权登记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打击侵犯动画知识产权的力度,为动画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七、对动画产业的科研开发、原创作品以及规模产业化的发展,市科技管理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并鼓励和支持动画企业进行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就地转化。项目经评估立项后,将以资本金注入或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对在产品创新和成果就地转化方面作出贡献的动画企业,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鼓励动画企业招商引资。民营的动画企业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境内外参展招商活动,与其他参与企业同等享受政府补贴和奖励政策。   九、动画企业引进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基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人才或外地来长投资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投资人,优先在我市落户并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   十、积极提供动画人才培训和信息服务。各类人才培训机构要搞好人才需求预测,培训、储备动画企业需要的人才。鼓励支持在长大专院校开设动画专业,为动画产业培养和培训专业人才。   十一、营造和培育动画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企业、商店、医院、学校等行业和单位设立自己的动画形象;加大全国动画驰名商标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动画驰名商标的影响,在市区重要地段设立动画产业的形象广告,让动画驰名商标成为长沙的动画形象,并通过相应的活动或节会,将驰名商标的动画形象确定为长沙市的吉祥物。   十二、凡在长沙高新区和长沙经开区及动画产业园区内落户的动画研发、生产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十三、支持动画企业通过“双软”认定,享受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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