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函〔2016〕1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改善户外广告多、乱、差状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持续巩固前期整治成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5〕-6)部署要求,继续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要紧紧围绕前期目标任务,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以属地管理、规划先行、分类整治为原则,坚持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长效管理,不断强化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标准,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年底前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完成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阶段性成果;二是完成市区户外广告摸底登记,建立分类处置和责任分工管理台帐;三是违法违章广告得到有效控制,影响显山露水广告基本清除,工地围挡广告、户外公益广告、有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的广告得到较好治理,区街示范道路和示范片区基本形成;四是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制度健全、布局合理、设置规范、责任明确。   二、把握重点,加强管理,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精准摸底排查。各区政府要以街道(镇)为单位,在前阶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补漏拾遗、精准摸底,重点围绕户外广告设施基本情况、相关责任人、资源产权归属等进行调查,力争11月底前完成辖区各类户外广告摸底工作。摸底登记实行一案一表,市、区、街道(镇)分级备案,为制定整治计划、研究分类处置意见、落实整治措施、实施考评提供依据。   (二)严控新增违章户外广告。各区政府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路长”责任制。街道(镇)要承担发现、制止新设户外广告的责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依法清除,严禁出现新的违章户外广告。   (三)加快规划进度。由市规划部门牵头,市城管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加快编制完成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力争年底前完成阶段性成果,并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公交候车亭、道路名牌、公益宣传栏、物价指示牌、旅游信息亭、城市电视应急系统等行业设施主管单位要正确处理好设施建设与设置户外广告的关系,按照规划要求主动做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四)狠抓重点拆除。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颁布实施前,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先行拆除影响显山露水、存有安全隐患、陈旧破损的广告设施。按照“清画面、降高度(3米以下)、改设施”的标准清理各类围挡设施广告,建设工地围挡使用2年以上的,应以建设实墙围挡为主。各区政府要督促街道(镇)落实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制,及时清除各类布幅、条幅、道旗等临时广告,撤除违章落地店招和指示牌,清除各类乱贴乱画小广告。   (五)规范公益广告管理。由市委宣传部门(市文明办)牵头,市城管(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同时,由各区负责组织,及时清理整治破旧过时的公益广告;其他公益广告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维护。   (六)鼓励示范带动。按照整治效果突出、容貌提升显著要求,每区要打造不少于2处户外广告零违章示范片区或者2条示范道路,为全面整治提供样板。12月中旬前完成示范片区或道路创建,12月下旬市里组织验收。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治工作总体推进,并做好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市规划部门牵头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设施技术规范;各区政府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各街道(镇)负责具体实施,落实“路长”责任人;“路长”负责责任区的摸底登记、巡查检查、发现和上报新设广告、联系协调当事人等工作;城管(城管执法)、城乡建设、宣传等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科学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力推进。要在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强现场指挥调度,密切分工协作,严密排查不安全因素。公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依法制止阻扰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市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区整治情况实施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治情况实施公开通报。市里将根据各区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   (三)营造舆论氛围。要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充分借助舆论力量引导户外广告行业向规范、健康方向发展。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等形式,推动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1日 文件下载: 相关文件下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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