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由吉林省文化厅正式批复(吉文发[2009]3号文件),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坚持文化部“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原则和我市“控制总量、提升规模、调整结构、合理布局、强化监管”的总体工作思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扶持经营实力强、市场效益高、社会影响好、合法规范的游艺娱乐场所,使其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总量布局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消费习惯、市场监管能力等综合因素,参照其他试点城市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09年新审批大型游艺娱乐场所30家,限定在市区(含双阳区)发展。不再新审批单独的小型游艺娱乐场所,已审批的不准迁址变更、更新设备,严禁证照买卖、转让行为,适时对原有的小型场所进行整改、整合。   在布局上,鼓励游艺娱乐场所向多厅影院、大型商场(商业街)、星级宾馆、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区配套项目发展。场所相互之间距离不得少于300米,商业密集区标准减半。   设立审批   (一)审批条件   设立大型或较大型游艺娱乐场所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区、开发区新设立的,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机器台数不少于250台,其中游艺机台数不少于总量的60%。   2、在城区、开发区新设立的,并作为多厅影院、四星级以上宾馆、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综合文体设施(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旅游景区配套项目的,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营业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机器台数不少于200台,其中游艺机台数不少于总量的60%。   3、场所使用的电子游戏、游艺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并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的产品。场所内一律禁止设置具有压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设施、设备。购进设施、设备时应在文化部《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名录》(详细信息请登陆文化部网站—www.ccnt.gov.cn)中选定。   4、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距离学校、医院、机关等公共聚集场所不得少于200米。同一建筑物内只能设立1家较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且不得设立包厢(包间)。   5、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场所内主要通道、营业区和账台等位置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全天候开放,并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至少30日备查。   6、场所所在建筑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其内部装修工程要通过市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二)申报材料   申办设立单位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书;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和企业章程;   4、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即《验资报告》);   5、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情形的书面声明;   6、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   7、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场所内平面图;   8、机型、机种目录,生产厂家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   9、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出具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环保部门的《环保许可证》和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   10、申请作为多厅影院、大型商场(商业街)、星级宾馆、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区配套发展项目的,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的材料(如公示单、勘查表、照片等)。   (三)审批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中的1、2、3、4、5项,到市文化行政部门申报(地点:市政府1760室;电话:88777591),材料经审核,场所经勘查,合格后,对拟设立的场所有关重要事项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同意申请单位筹建的批准文件;   2、有异议的,由市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办说明理由。申请人认为理由不充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举行听证。   3、申请人持市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筹建文件和《申请设立审批表》,到公安消防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4、申请人持申报材料中的1、2、3、4、5、6、7、9项和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市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前,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场所具备的各项条件进行复查);   5、申请人持《娱乐经营许可证》及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他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6、申请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及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市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7、企业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性质、注册资金发生变更时,要到市文化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办理程序和要求同上;如只改营业面积、设备类型和数量时,须持相关材料向市文化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批准文件。   其他要求   除上述规定外,游艺娱乐场所还必须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规范经营,遵守以下规定:   (一)经营场所内的经营设备必须与申报时的设备清单与购置发票保持一致。   (二)经营场所实行游戏机和游艺机机种分区隔离管理,有独立的出入管理通道。游戏区域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   (三)经营场所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进行有奖活动的,奖品应当健康有益。用于游戏、游艺积分兑换的奖品必须明码实价,单件奖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奖品目录应当到文化、公安部门备案。   (四)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每单次游戏消费金额不得超过4元,消费者每人每天用于游戏的消费金额不得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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