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 日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配套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做好全省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保证改革事项按照改革方式要求稳妥实施,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7个改革事项优化准入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辖区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改革配套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改革事项实施取得的经验,解决出现的问题,有关情况按照配套文件要求及时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以下为相关通知全文: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配套文件的通知   湘文旅市〔2018〕114号   各市州文体广新局,各省直管县文化行政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68号),公布了第一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清单,涉及文化市场的共有7项,改革方式为“优化准入服务”。其中涉及文化和旅游部的项目1项,为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涉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项目有3项,分别为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以及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涉及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的事项有3项,分别为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和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以及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为做好全省文化市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保证改革事项按照改革方式要求稳妥实施,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上述7个改革事项优化准入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详见附件,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现予以印发。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辖区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改革配套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改革事项实施取得的经验,解决出现的问题,有关情况按照配套文件要求及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特此通知。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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